清玉、熊好喝「冰塊生菌數」超標 飲冰品抽驗10件不合格
▲清玉「冰塊生菌數」超標,飲冰品抽驗10件不合格。(圖/清玉示意圖,非當事店家/ETNEWS資料照)
食藥署今(1)日公佈106年夏季飲冰品稽查抽驗結果,共稽查336家業者,其中14家飲料標示不合格;另抽驗419件飲冰品相關原料,有10件生菌數超標,其中不乏清玉、85度C等知名店家,違規產品已交由地方衛生局產處,最高可罰300萬元罰鍰。
食藥署是於今年5月至8月執行夏季飲冰品專案稽查,依照「連鎖飲料便利商店及速食業之現場調製飲料標示規定」,飲料業者需以中文標示全糖添加量、熱量、茶飲咖啡原產地,以及依紅黃綠標示區分咖啡因含量。
南區區管中心主任劉芳銘表示,此次14家違規業者的主要趨勢分別爲未標示咖啡原產地、咖啡因含量、茶葉原產地及全糖之添加量及該糖量所含熱量,包含臺北市LOUISA COFFEE路易莎咖啡士林中正店、花蓮縣叮哥茶飲、壹杯鮮等都上榜,後續已交由縣市衛生局裁處。
此外,本次專案亦抽驗現場調製冰品飲料所用的冰品及原料,包括茶葉、咖啡豆檢驗農藥殘留,粉圓、椰果等配料檢驗防腐劑,食用冰塊、冰品、茶飲料、咖啡飲料檢驗衛生標準。
抽驗結果顯示,有9件冰品衛生不合規定,其中85度C與臺灣第一味各佔2間,其他還有新北市清玉(津玉茶飲棧)、新竹縣兔子兔子竹北三民店、苗栗縣陽光甜品屋玉清店,與嘉義縣古早味清涼冰品店、臺中市熊好喝等,桃園市茶飲小棧則是烏龍茶檢驗不符合標準。
劉芳銘表示,生菌數、大腸桿菌羣及大腸桿菌爲飲冰品之衛生指標,超過標準意謂飲冰品在製作過程中衛生狀況不佳,可依《食安法》第17條裁處3萬至300萬元罰鍰;飲品標示不合規定者,也可依同法第22條,處3萬至30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