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文彥》當風電逼近家門口
雲林縣臺西鄉五港村風機施工引發衝突,反風車自救會搭帳篷長期抗戰。(張朝欣攝)
爲達成「2025非核家園」目標,政府正大力推動再生能源發展。然而,這項政策的推動猶如囫圇吞棗,爭議頻傳,不但嚴重侵擾海岸、海域、溼地、林地、農地、山坡地等原有生態體系,衝擊景觀,影響農漁民基本權益,也讓國土之美大打折扣。尤其嚴重的是,相關決策的程序正義和社會福祉的關切蕩然無存。
據報導,某能源公司擬在雲林縣臺西鄉五港村建立風場,風機距離最近房舍僅250公尺,村民完全無法接受,且未經與居民溝通和取得同意,廠商就逕自施工。廠商說法則是風機已取得施工許可,因而依法施工。令人懷疑的是,究竟是哪個機關審查與核發這類「許可」?其審議核發的基準或作業方式如何?
目前,雲林縣麥寮、崙背、臺西、四湖、口湖等5鄉,在永久農業保留區中申請的陸域風機總共有90餘座,未來整個雲林海線幾乎都將插滿大型風機。儘管今年初跨黨派立委曾舉行「海口人的命也是命」記者會,但相關單位置若罔聞。這家著名的能源集團更以「化整爲零」的方式,用多家子公司名義在海陸四處申請籌設許可、施工許可,除有高達7、8成風機免於環評外,這些風機多逼近鄉民家門。
然而,環保署在《開發行爲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中,所設下250公尺免環評的門檻,令人不無以居民身心健康作爲綠能發展代價的質疑。這樣的綠電豈非「不綠、不民主、不正義」?
據英國國會圖書館資料指出,英格蘭沒有風機距離住宅的規定,但噪音限制表明典型的風機離住宅區的最短距離爲350公尺;蘇格蘭有2公里的指導建議,威爾斯則建議風機和住宅應相距至少500公尺。近年來,蘇格蘭政府制定了雄心勃勃的目標,到2030年希望再生能源發電量提高到70%,風能將發揮重要角色,但蘇格蘭住宅部採取更嚴格標準。依2019年底甫完成的「風電場噪音準則」草案,除風電場將受到更嚴格的噪音限制和距離規範外,也旨在解決風機轉動時陰影閃爍的問題。同時,他們專注於噪音、視覺美質、陰影閃爍、社區諮詢義務、社區紅利和電網連接等關鍵議題。
風機在白天或黑夜最高允許的噪音限制爲43分貝,提高了2006年原有的噪音標準,以符合最新、最好的國際標準。此外,風電場將被要求裝置陰影閃爍的自動控制機制,以避免影響家居。準則另規定,如果發生任何陰影閃爍而影響附近時,風機在閃爍期間應予關閉。風機和住宅的距離也必須至少爲風機尖頂高度的4倍,且強制性的最小距離爲500米。換言之,一架高180米的風機未來必須離最近的住宅至少720米。最後,風能開發商必須儘早在規畫前階段與社區進行強制性磋商,且須在規畫申請中編寫社區溝通的報告。
此外,蘇格蘭或克羅埃西亞等歐盟國家,對於風機在鄉野的視覺景觀也出版了許多評估的技術指南,對於國土美學至關重要。這些規範,在我國當前的生態或環社檢核機制中完全忽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