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A工殤求償案 律師林永頌激動:有人等不到判決就死了!
臺版「永不妥協」 RCA工殤求償案,最高法院21日開庭公開辯論,員工關懷協會律師林永頌在法庭上激動地說,希望法官給身心受創的勞工一個正義的結果,許廣大勞工一個安全的未來,他呼籲法官駁回被告上訴、自爲判決提高對被害者及其家屬的賠償金額。
爲了彰顯對於本案的重視,最高法院罕見以開庭方式審理勞工民事求償訴訟,關懷協會的成員也相當期待,甚至有人前一晚就拿着椅子到法院前排隊,等侯發放旁聽證;開庭前數十名關懷協會成員及律師召開記者會,希望最高法院儘速判決、自爲判決。
被告美國GE等公司也派代表出庭,因工殤罹癌生病的員工也坐着輪椅到法庭旁聽,審判長劉福來因重感冒戴着口罩,辯論庭一開始就向律師及旁聽民衆致歉,但他仍打起精神指揮訴訟,進行一整天馬拉松式審理。
協會律師團針對被告上訴的抗辯理由,包括因果關係推定、工人損害之認定、舉證責任、揭穿公司面紗原則、請求權時效等法律爭點一一進行反駁,律師希望最高法院維持這些在一、二審判決確立的進步原則,做爲未來職災、公害損害賠償重要的先例。
協會律師林永頌慷慨陳詞,他痛斥RCA公司違反法令、漠視勞工健康安全,工廠污染造成員工一輩子的痛苦,這些受害的勞工有些人生病等不到判決結果就死去,有些人病重只能坐輪椅來旁聽,這些人等的就是司法的正義與公平,最高法院怎麼判、世界都在看。
RCA(前臺灣美國無線電公司)從1970年起,長達22年在生產過程 中違法使用致癌物質,讓勞工用水及廠房空氣受到嚴重污染,有高達 1400多名員工因此死亡、罹癌及流產,這是臺灣第1個永久污染區、 第1宗環保公害訴訟案,訴訟過程猶如好萊塢電影「永不妥協」翻版 。
一審判決RCA及湯姆笙等3家公司須連帶賠償445名受害者5億多元,高院改判賠償486位受害者7億1000多萬元,並加碼認定GE公司是其控股公司須連帶賠償,案經上訴,最高法院公開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