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話題-程序爭議混淆程序正義
法定程序是程序正義一環,目的在防止有人以不正當手段,隱匿實質正義所在,並阻止實質正義之實現。所以程序正義是一種保障實質正義實現的重要手段,程序正義本身並非目的,實質正義纔是真正被程序正義所保護的目的。
有些人並不能否定某種實質正義之價值,或至少是不敢明白的對抗這個價值,他們又不情願讓這個實質正義實現,那他們必用的方法,則是把手段倒置成目的,用盡一切方法,包括合法的、非法的方法,去阻撓法定程序的進行。
即便這些人所用的方法是非法的方法,他們也不會認爲自己所用的方法已經違背了程序正義。相反地若他們的對手不耐這些阻礙,而做了一些程序上有爭議的事,這些人必然如獲至寶,爲對方扣上違背程序正義的大罪名,再發動同路人以違背程序之名義,大力抗爭,並藉着媒體混淆視聽,欺瞞大衆,最後大家也就忘實質正義的必要性了。最後,這個社會將會因爲這些程序紛爭,而喪失它原本可以得到的實際福祉。
主張程序正義是正確的,但其中的弔詭在雙方對於何謂程序正義,各有各的解讀,即使法律訂有法定程序,若規定不詳,亦有爭議之空間,所以,絕不能以有程序爭議,即認定等同違背法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