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夫偷吃女同事4年 正宮見「自拍性愛照」火了
人夫偷吃小三4年,摩鐵自拍性愛照遭正宮抓包。(示意圖/達志影像/Shutterstock提供)
高雄一名劉姓女子懷疑丈夫偷情小三長達4年,還到摩鐵自拍性愛照,怒對李姓小三求償200萬元,李女否認是影片主角,辯稱交往時對方還沒結婚,被告後才知對方已經結婚,法官檢視李女曾傳訊以給劉夫「想你」,加上劉夫臉書標示「已婚」,認爲李女應知對方已是有婦之夫,判決應賠償正宮80萬元。
曾任保險經紀公司負責人的劉女,今年3月間發現丈夫的未婚同事李女,曾於2月29日傳曖昧簡訊給老公「2/29表示我們邁入第4年了,愛你」,丈夫回傳「愛你唷」貼圖,劉女後來又在丈夫的手機疑發現似2人在摩鐵的自拍性愛照,憤而怒告李女是小三。
李女在高雄地院審理時辯稱,她2015年間認識劉夫,當時對方還沒結婚,交往後也不知道有結婚,自2017年結婚,並未與劉夫交往偷情,直到被劉女提告才知對方已婚。
法官調查發現,劉夫曾傳A片給李女問「看了會想嗎?」,法官依此認定2人應曾發生過親密關係,另自拍性愛照的片中女主角飾品,與李女相似同款,無法排除2人交往的可能。
另檢視2人的LINE對話,劉夫去年9月間出國,李女曾傳微信「我想你」,還留言對正宮的吃醋的話,加上劉夫臉書標示已婚,認定李女應知對方是有婦之夫,最後判決李女應賠償劉女8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