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半夜約住處喝酒 男赴約卻慘遭刷下體凌虐

▲非案件中的刷子。(示意圖/pixabay)

記者胡治言綜合報導

張姓女子2年前在酒店工作,由於廖姓男子經常上門光顧,讓張女老公林男懷疑他對妻子有非分之想,就先要老婆以喝酒聊天爲由,誘騙廖男到至租屋處,接着夥同3名友人出面毆打廖男,持刷子刷被害人生殖器,並恐嚇他簽下15萬元本票。廖男事後報警臺中地院日前依恐嚇、傷害、妨害自由等罪,將林男等5人判處10至7月不等待刑。

判決書中提到,林男與張女兩人爲夫妻在酒店工作,林男因懷疑經常光顧的廖男對妻子有非分之想,2016年9月21日當晚,林男要妻子先將廖男約至租屋處喝酒聊天,廖男赴約後卻遭林男夥同蔡男沈男劉男等人凌虐,先是出手毆打被害人頭部身體,接着用刷子刷廖男下體,再要求他以辣椒水鹽水沖洗受傷的生殖器,最後林男還脅迫被害人簽下5萬、10萬元的本票各一張,並要他支付買酒水檳榔費用3千元后才放他離去。

同年9月23日,蔡男又率人前往廖男住處冥紙,被害人發現擔心家人生命安全,報警處理。檢警循線追查,林男等5人到案後坦承犯行,臺中地院日前依恐嚇、傷害、妨害自由等罪,判處林男8月徒刑,另依傷害罪判刑10月,可易科罰金30萬元,張女與3名友人則各判7月至10月不等徒刑,皆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