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途中外帶早餐染疫?勞保局:可算職災

全國防疫警戒三級延長至6月14日,不少公司行號都採取分流分組上班。(達志影像/shutterstock提供)

國內新冠肺炎疫情持續嚴峻,全國防疫警戒三級延長至6月14日,不少公司行號都採取分流、分組上班,但由於病毒是無形的,不少勞工擔心在通勤時會小心染疫;對此,勞動部勞保局表示,只要勞工可以舉證是在通勤途中染疫、甚至在必要的通勤路線上買餐染疫,再配合疾管署疫調資料、相關實聯制認定等,就可以被認定爲職災

勞保局職業災害給付組專門委員馬襄玲指出,目前職業傷病相關規定,對於通勤途中發生事故,可以認定職業災害,如果當勞工是在上下班通勤途中染疫,就必須要在申請資料中,敘明時間地點、還要舉證,由於現在悠遊卡等電子票證都可以實名制,所以可以查到足跡,若有必要,疾管署也會有相關疫調資料作爲佐證

由於日前有個相當有名的「鹹粥」案例,勞工在通勤途中去買鹹粥發生意外,也被法院認定成爲職災。是否近期在通勤時,外帶早餐晚餐這種時間不小心染疫,都可以符合「通勤職災」條件

馬襄玲指出,通勤職災是指日常居或住處所往返就業場所過程,其中涵括日常生活所必需之私人行爲,如果勞工在通勤的必要路線上,外帶早餐、晚餐時不小心染疫,只要檢附相關事實證明,經審覈通過,也會被認定爲職災。

依照現行法令,勞工在執行職務、在工作處所遭遇到職業災害,就屬於職災,僱主必須要負起補償責任,同時勞保局也會啓動勞保職災相關給付;但如果是通勤途中發生意外,就屬於「通勤職災」,這情況下僱主不需負擔補償責任,但勞保局仍會發職災給付。

勞保的職災給付包括不能工作期間,可依月投保薪資領取,第一年可領7成、第二年可領5成,最多可領2年;若不慎染疫死亡,遺屬可領遺屬年金或遺屬津貼,最高可領到45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