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將因2880元餐費判4年半 高檢研議再審
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少將韓豫平,被控挪用加菜金,遭判重刑,引起爭議。(王志偉攝)
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前少將參謀長韓豫平,被控挪用加菜金2880元,被依貪污罪重判4年半定讞,引發各界認爲如此判決,忽略軍中生態,也不符比例原則,最高檢察署和花蓮高分檢已向花蓮地檢署調閱全案卷宗,釐清本案能否提「非常上訴」或「再審」,據瞭解,檢方目前正朝聲請再審方向尋求救濟,在結果出爐前,花蓮地檢署將暫緩發監執行。
花防部2015年在漢光演習表現優異,獲頒加菜金2萬元,時任花防部少將參謀長的韓豫平,跟政戰主任等6人到海產餐廳餐敘,用加菜金給付餐費5760元,後來被告發,席間有3位軍眷同桌,不能使用加菜金,導致韓覈銷餐費的2880元被控涉及貪污罪,最後遭判刑4年半確定,退休俸也腰斬。
韓豫平爲此喊冤,指餐敘費用是指揮官覈定,卻由他扛罪,並請求蔡英文總統協助還他清白,藍綠陣營都有人聲援。
花檢主任檢察官林俊廷昨日證實,確定判決出爐引發爭議後,最高檢察署和花蓮高分檢已向花檢調閱卷宗,研究是否有法律救濟事由,原則上有兩種。第一、如果認定判決涉及違背法令,由檢察總長向最高法院提出「非常上訴」;第二、就判決部分,如果發現新事實、新證據,就由花蓮高分檢向花蓮高分院提出再審聲請,花檢目前會暫緩韓豫平發監執行。
有關本案爭議點,林俊廷表示,軍方加菜金使用範圍、層面等確實有討論空間,且對加菜金的定義,行政命令爲何等,仍需參酌軍方意見。
依《刑事訴訟法》規定,再審爲救濟確定判決事實上重大錯誤的方法,不論第一審、第二審或第三審的確定判決,都可以聲請再審。據悉,全案近日可能提再審,盼能翻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