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高價購買臺中土地 幸福人壽向鄧文聰求償敗訴

鄧文聰。本報資料照片

幸福人壽保險提告指控,2011年間擔任董事長的鄧文聰等人,覈准以高於市價的價格購買臺中的土地,害公司損失3405萬4027元,須連帶賠償,但臺灣高等法院更一審認定,難認鄧文聰購地不符合當時市場行情,判決鄧等人免賠。可上訴。

前幸福人壽董事長鄧文聰利用職權,在海外質押公司資產向渣打銀行借款掏空公司,被判囚10年定讞他已入獄,他另涉向EFG銀行質押借款掏空公司,去年底最高法院判刑20年,檢方聲請定執行期,臺灣高等法院裁定執行27年,罰金8.5億元。他抗告後遭駁回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