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安居商品房打開“轉正”通道 滿十年者補繳價款可上市

財聯社3月15日訊(記者 王海春)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正在打開“轉正”通道。

日前,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發佈公開徵求《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產權管理有關事項處理辦法(徵求意見稿)》意見的通告。

該辦法適用於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產權管理,包括安居型商品房取得完全產權和上市交易,以及因繼承、婚姻狀況變化導致的權利人變更等。

徵求意見稿明確,安居型商品房買賣合同簽訂滿十年的,權利人可以按照辦法規定補繳價款後,取得該套住房的完全產權或者將該套住房上市交易。

據悉,權利人申請取得完全產權或者上市交易,應當補繳價款。具體計算公式爲:補繳價款=(原市場價格-原購買價格)×50%-稅費。其中,原市場價格統一按照原購買價格除以70%計算;稅費是指權利人在辦理安居型商品房《房地產證》或者《不動產權證書》時實際支付的稅費,包括契稅、印花稅、交易服務費等。

對於不申請取得完全產權或者上市交易的,則不需要補繳價款,該套住房性質維持不變。

據瞭解,深圳發佈上述徵求意見稿一個重要背景,源於深圳2010年人才安居工程的相關規定。深圳當時開始提及“安居型商品房”,並在2012年推出此類產品。當時對這類房屋做出明確規定,10年內不得出售。

“從時間上看,2022年開始此類房源面臨‘十年限售期’解禁的情況,部分業主對於擁有清晰的產權有其訴求。”易居研究院研究總監嚴躍進表示。

分析人士指出,此類具有保障性質的住房,因享受地價減免、政府限價等優惠,十年限售期解禁之後,若上市交易,需要補繳差價。這在經濟適用住房限價房等其他類型的保障性住房上市時,均有類似的規則。區別僅在於,購房者需要補繳多大比例的增值部分。

廣東省城規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員李宇嘉指出,深圳安居型商品房在提出時,當時房價水平較低,商品房售價僅2萬元/平方米左右,安居型商品房打6-7折,價格優勢很明顯。

“當時購買安居型商品房的人羣,若補繳價差,有望獲得相當可觀的差價紅利。從改善住房而獲得資產收益的角度來看,預計很多人會選擇補繳差價而獲得上市的資格。”李宇嘉 表示。

就此類房屋對商品房有何影響,其進一步指出,深圳安居性商品房總規模只有6萬套,因此短期內具有上市資格且上市的規模並不會很大;另外,也不排除有部分人羣會自己居住而不選擇上市,或在有能力支付價差後再去上市。因而,不論是總的具有上市資格的規模,還是實際上市量,此類房源對商品房的影響較爲有限。

分析人士認爲,該政策另一個重要意義在於,部分持有10年安居型商品房的業主,接下來可以轉讓名下這套房子後,擁有更多資金和動力去置換新房。

“在客觀上,此舉也將有助於改善性商品住房消費需求的釋放。此類措施,也體現出一線城市在合理滿足住房消費需求釋放方面,做了積極的優化。”嚴躍進認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