樹林羣鋒電鍍工廠排放黃色廢水 遭環保局停工撤照
▲樹林羣鋒公司違法排放廢水,遭環保局重罰停工撤照。(圖/新北市環保局提供)
新北市環保局日前執行專案稽查時,發現樹林區俊興街有不肖業者偷排黃色廢水污染河川,稽查人員循線追查,查獲電鍍工廠「羣鋒工業有限公司」,於下班時段將未經處理之黃色廢水繞流排放至潭底溝,環保局除依水污染防治法從重處分新臺幣60萬元罰鍰,並命該公司停工,以及廢止其水污染排放許可證。
環保局表示,部分不肖業者喜歡利用下班時段或下雨天時進行偷排,今年5月6日特別選擇傍晚5點多,開始執行專案稽查,發現樹林區俊興街排水溝有不明黃色廢水,疑似從電鍍工廠「羣鋒工業有限公司」的雨水排水管排出。
爲避免打草驚蛇又能有效採樣,稽查人員先由樹林區俊興街巷底,借道其他公司廠區內後方的排水溝,身着青蛙裝口含手電筒,右手拿相機,左手拿採樣瓶,彎下腰沿着高1公尺的排水溝,來到「羣鋒工業有限公司」廠區後方的雨水排水管,果然發現有大量黃色廢水排出,當下立即進行採水,並於採樣後前往該公司稽查。
但於稽查人員按門鈴之後,發現廢水量開始減小甚至漸漸變成無排放,進廠稽查時,該公司雖堅稱無違法排放情事,但環保局經採集作業廢水與排放之廢水比對,發現該公司從事金屬製品鍍鋅作業,由該公司所採之原廢水水質,與查獲的排放廢水懸浮固體(SS)爲169mg/L(法規值:30mg/L)、鋅爲75.8mg/L(法規值:5mg/L)相近、且屬性相符。
另調集地下管線探測器,瞭解該公司廢水排放流向,發現查獲的雨水管線,爲該公司所獨立擁有,且就是直通排放黃色廢水處,故確認污染廢水爲該公司所排放無誤。
環保局說明,該公司繞流排放廢水且超標,違法情節重大,爲免環境再受破壞,環保局已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第18條規定,從重處分新臺幣60萬元罰鍰,並命該公司停工,同時廢止其水污染排放許可證。
環保局表示,新北市工廠林立、溪流衆多,許多工廠位於河流沿岸,倘若業者枉顧他人權益及對生態環境的影響,將工廠廢水排入河川,將會對河川生態造成嚴重影響。
環保局針對不肖業者非法排放廢水污染河川的行爲,一經查獲必將嚴格處分,絕不寬貸,情節重大者不但重罰,合法工廠將勒令停工,並廢止其相關許可證,如拒絕配合環保局停工命令,將依法斷水斷電,並將負責人函送法辦;重大污染違章工廠一經查獲,則立即提報至公共安全聯合稽查小組依法拆除,並同步專案列管,以遏止重大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