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囚釋憲昨宣判 桃市補教協會前理事長:支持要有死刑

桃園補教協會及兒照協會前理事長吳正吉,今在個人臉書公開po文,他支持要有死刑。圖/翻攝自吳正吉個人臉書

37名死囚聲請死刑釋憲,憲法法庭昨宣判死刑有條件合憲,桃園市補習教育事業協會與桃園市兒童課後照顧服務協會前理事長吳正吉,今天上午認真看完大法官對死刑釋憲的結果,隨即在個人臉書公開po文表示「我支持要有死刑」,對此結果他不覺得意外只有失望,懷疑釋憲案是否有「政治因素」?

吳正吉在臉書表示,他知道很多人不敢表態對死刑的看法,看完釋憲結果仍然支持要有死刑,這不是口頭上的公平正義或支持對被害者家屬的復仇主義;因爲他相信絕大多數的人都依然相信司法,也希望由司法來彰顯正義。但對於大法官這「有條件合憲」解釋,相信給很多人民再次對司法失去追求公平正義的信心。

「我們每個人都不希望當被害者家屬」,吳正吉說,他也相信提出「刑法死刑違憲」來申請憲法審查這37個死刑犯,有100個理由解釋「他或她自己」爲何在犯罪當下會犯下殺人的罪行。

他表示,他不敢質疑大法官的法學學識和素養,只覺得大法官是否真有站在法律天秤上面二端的中央去看被害者家屬渴求司法的一面;他相信以往戒嚴或資訊封閉年代檢警有爲績效或破案壓力而產生的冤獄事件(但是那種過半以上案件,都是政治事件),但是這些年還是有很多繪聲繪影司法黃牛案或重大案件荒腔走板判決讓人民失去對司法的信任度。

最後他以小老百姓的身分,表示對司法不敢有太大想法,只期許司法官秉持良知,堅持程序正義和司法公平,讓犯罪者得到應有的懲罰。否則制定這麼多法條是爲何?法律是來懲罰奉公守法的民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