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被流浪貓絆倒重殘!上海法院重判「喂貓者」24萬 再審逆轉了
投喂流浪貓致人成殘判賠106萬元上海法院再審打兩折。(上海閔行法院微信公衆號)
《魯中晨報》報導,消費者上海某羽球館擊球時踩到流浪貓致重殘,投喂者判賠24萬多元(人民幣,下同,約合新臺幣106萬元)索賠案,經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法院作出再審判決,24日上午9時宣判,出現逆轉:相關賠償責任由羽球館業者承擔80%,投喂者肖某承擔20%,原告吳某不承擔責任。最終判定由公司賠償19.2萬餘元,肖某賠償4.8萬餘元。
該案在今年6月5日開庭再審,原告被告雙方均拒絕調解,未當庭宣判。6月5日,《大河報》報導,從投喂者、被告肖某的公益代理律師劉琨瞭解到,各方分歧依然較大,由於原告吳某拒絕調解,被告方也覺得沒有調解必要,另外,球館也不願意承擔相應的責任。
2024年3月下旬,中國裁判文書網公佈一起健康權糾紛案件顯示,上海閔行區一男子在收費羽毛球館打球時,被流浪貓絆倒後造成十級傷殘。被害男子將經營羽毛球館的公司、及流浪貓投喂者肖某告上法庭。一審時,後者被判賠償24萬餘元。此事隨即衝上大陸熱搜,引發網友熱議。
今年3月27日下午,閔行區人民法院發佈案件情況通報稱,依據大陸《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九條之規定,經該院院長提交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對本案提起再審。6月5日上午,該案再審開庭。7月24日,該案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