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鐵月臺長椅年久失修突斷裂 旅客慘摔獲國賠150萬
新竹火車站月臺長椅年久失修,突然斷裂害陳姓旅客摔傷,臺北地院判臺鐵局應賠償150萬餘元。(黃捷攝)
陳姓男子2017年在新竹火車站等車,坐在月臺長椅上時,椅子突然斷裂,害他跌坐地面導致椎間盤突出、腰椎椎弓解離。陳男提告向請求國賠,臺北地院判臺鐵局應賠150萬餘元,可上訴。
陳男提告主張,2017年6月23日他坐在新竹火車站的月臺長椅上等車,因長椅年久失修、基座鏽蝕,突然斷裂害他跌坐受傷。臺鐵局身爲管理機關,未即時修理,也未設警告標誌,有過失,故求償醫療費、生活支出、勞動力減損、精神慰撫金等共423萬餘元。
臺鐵局抗辯,他們只能依《鐵路機構行車與其他事故損害賠償及補助費發給辦法》規定賠償40萬元。但北院認爲,臺鐵局管理維護上確有疏失,應付賠償責任,扣除陳男舉證不足部分後,判臺鐵局應賠150萬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