貼鄰門「炒飯」控制音量 挨告
一名吉姓婦人認爲對門的謝姓男子半夜「炒飯」聲音太大聲,寫了一張字條,要謝男「炒飯音量控制一下」,貼在謝男房東的大門上,請房東轉告。謝男看到房東轉交的字條,怒告吉婦妨害名譽。
43歲的吉婦住高雄市鳳山區,與42歲謝男隔着5米巷道而居,7、8年來見面不曾打招呼,謝男5年前與妻子離婚,前妻帶着兩子搬離,謝男結交一名女友,兩人已同居。去年(2011)底,吉婦不滿謝男夜間發出「噪音」,到謝男房東門口貼上「請貴屋主通知您住在xx街x號的房客謝先生,請於夜深人靜時,輕關車門、大門、電視音量轉小、炒飯音量控制一下,勿將您們的良心置於金錢之下,長期深受干擾的鄰居,曾有案例索賠13萬成功,請勿逼我們蒐證控告您們……」等字條。
房東把字條交給謝男,謝男氣到提告,謝男表示自己因工作關係,偶爾晚上搬貨,但沒有發出噪音,吉女說的不是事實;吉婦坦承字條是她寫的,但寫的是事實,警方訊後依妨害名譽罪嫌將吉婦函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