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仲彥涉貪案開庭 合法公費?人頭助理?檢方緊追

童仲彥被控詐領公費助理薪資遭起訴,法院開庭後,童仲彥強調決定清白。(圖/資料照/記者楊佩琪攝)

記者楊佩琪/臺北報導

臺北市議員童仲彥被控以「人頭助理」詐領公款12多萬元,遭到臺北地檢署依貪污、僞造文書等罪起訴。臺北地方法院開庭,也傳喚童仲彥的前辦公室主任朱哲柳工作人員康渼量出庭。開庭結束後,童仲彥接受媒體訪問強調,被懷疑是人頭的助理蔡博安「已經證實就是我的助理」。

童仲彥被告自2011年11月至2012年2月間,涉嫌聘用在搬家公司工作的蔡博安爲「人頭助理」,前前後後共詐領公費助理薪資12多萬元。除了童、朱、康3人外,院方也以證人身分傳喚童仲彥的前妻李秀環,但李秀環並未請假卻未到庭,也聯繫不上。

開庭過程中,檢方緊追到底是誰聘用蔡博安?蔡博安是否確實執行助理工作?以證人身分出庭的服務處工作人員康渼量表示,助理的人事文件、填載等確實由她負責,當時是誰告訴她聘用蔡博安,她其實已經不記得了。包括、簽名、用印是誰籤的、誰蓋的章,蔡博安的帳戶密碼等資料是誰告訴她的,也因時間過久,無法記得清楚,更不會對照簽名是否有做假。

▲童仲彥的前妻李秀環未出庭也未請假。(圖/資料照/記者歐昶廷攝)

而被問到是否見過蔡博安時,康渼量也表示,確實在服務處有辦活動時候,見過蔡博安,知道蔡是公費助理,月薪3萬元,不會去注意蔡博安的薪資是否合理

擔任童仲彥服務處前辦公室主任的朱柳哲則表示,確實蔡博安平日在搬家公司工作,尚未擔任助理前便偶爾會到服務處幫忙,童仲彥聘用蔡擔任公費助理一事,當時他並不知情,而關於助理薪資的使用,相關業務並非他所負責範圍。況且議員的助理也不一定必須是專職

不過朱柳哲的說法,讓檢方質疑,爲何和先前在調查局製作筆錄時說的不同,除了向法官表示有必要針對偵訊時的筆錄光碟進行勘驗,也有必要再傳喚李秀環。

▲童仲彥的前辦公室主任朱哲柳。(圖/資料照/記者楊佩琪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