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拍2女童如廁!一時衝動沒想這麼多 美語補教男師下場曝
李姓美語補教男師偷拍女童如廁,他辯稱是一時衝動沒想這麼多。(圖:shutterstock/達志)
新北市一名李姓男子,擔任美語補教助理教師,2023年某日下午5時許,看到女童(A女)前往補習班廁所時,便一路尾隨在後,進入相鄰的廁所隔間內,拿手機從隔間上方空隙,偷拍A女如廁的畫面。又在某日下午6時許,尾隨女童(B女)進入廁所,以同樣的手法偷拍B女如廁。
法院審理,李男 對犯行坦承不諱,他供稱:「當時一時衝動沒有想這麼多,從上方用手機在隔板上拍,我拍到了他們上廁所的畫面…我有拍到他們的頭、腿、褲子也是脫掉的,他們都坐在馬桶上,印象中都是這樣,我都是錄影,我不確定我錄多長,應該是10多秒」。
法官審酌,李男偷拍2位女童的如廁畫面,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爲防制兒童及少年遭受任何形式之性剝削,保護其身心健全發展之立法意旨,但李男犯罪之手法,未涉同條項列舉之強暴、脅迫、藥劑、詐術及催眠術等方法,相對平和。
法官認,李男犯後始終坦承犯行,並表達與女童及其家長有調解的意願,雖因女童家長無意願而調解未成,可認李男並未推卸責任,並有積極彌補其行爲所生損害之意願。
法官日前依法判決,李男犯以違反本人意願之方法使兒童被拍攝與性相關而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之電子訊號未遂罪,共2罪,各處有期徒刑1年10月。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於本判決確定之日起4年內,向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200小時之義務勞務,及接受法治教育課程拾2小時。
★《中時新聞網》關心您,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