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一男子在曲靖某KTV強吻、撫摸女服務員

(原標題外省男子曲靖某KTV強吻、撫摸服務員

雲南省陸良縣人民檢察

起 訴 書

被告人朱某某,男,1992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證號碼

5202211992********,漢族,初中文化,農民戶籍所在地貴州省六盤水市水城縣,家住貴州省水城縣**鄉**村**組,現住陸良縣北門外汽車檢測站對面出租房,未受過刑事處罰。因涉嫌強制猥褻罪,於2019年12月13日被陸良縣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20日經本院批准並由陸良縣公安局執行逮捕

本案由陸良縣公安局偵查終結,以被告人朱某某涉嫌強制猥褻罪,於2020年2月19日向本院移送審查起訴。本院受理後,已告知被告人有權委託辯護人和認罪認罰的法律後果,已告知被害人有權委託訴訟代理人依法訊問了被告人,審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經依法審查查明

2019年12月13日5時許,被告人朱某某酒後在陸良縣城**KTV四樓999包房內強行親吻、撫摸服務員袁某某。

認定上述事實證據如下:

1.戶籍證明、無犯罪記錄證明、抓獲經過等書證;2.證人嚴某某、胡某某、張某某、太某某、邵某某的證言;3.被害人袁某某的陳述;4.被告人朱某某的供述與辯解;5.現場辨認筆錄照片、採血記錄、身體檢查筆錄等;6鑑定意見等。

本院認爲,被告人朱某某違揹他人意志,強制猥褻婦女,其行爲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強制猥褻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七條第三款之規定,被告人朱某某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可對其從輕處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六條的規定,提起公訴,請依法判處。

此致

雲南省陸良縣人民法院

強制猥褻、侮辱他人罪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身體自由權隱私權名譽權。所謂身體自由權,是指他人的身體的動靜舉止不受非法干預爲內容人格權,所謂隱私權,是指他人所享有的對其個人的,與公共利益無關的個人信息私人活動和私有領域進行支配的一種人格權,其私有領域的不可侵犯(包括其身體不能偷看、猥褻等)是其重要權能所謂名譽權,是他人所享有的就其自身屬性特點表現出來的社會價值而獲得社會公正評價權利

來源:12309人民檢察網 網絡

責任編輯:鄭旭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