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寵物食品小心!民衆未申報檢疫最多可罰百萬

民衆透過網路購買寵物食品,得小心申報檢疫相關規定。(示意圖/本報資料照)

記者徐珍翔臺北報導

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17日表示,近年電子商務盛行,不少民衆透過網路購買犬貓食品,但只要輸入時未依規定申報檢疫,恐面臨5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就算旅客親自從國外帶回犬貓食品,也須檢附該國檢疫機關所簽發的動物檢疫證明書,且上限爲6公斤。

根據「犬貓食品之輸入檢疫條件」規定,犬貓食品成分須來自「非疫區國家」,避免口蹄疫牛瘟、牛接觸傳染性胸膜肺炎非洲猪瘟、新城病、高病原家禽流行性感冒、牛海綿腦病疫情傳入;若輸出國在疫區範圍內,其製造工廠須經過書面審查實地查覈等程序

據悉,目前中國香港澳門等地的犬貓食品工廠,全都未向臺灣申請核可,卻有不少臺灣民衆透過網路購買、取得,對此,防檢局表示,一旦民衆擅自輸入犬貓食品、未誠實申報檢疫遭查獲,所購買的犬貓食品不但得全數銷燬,還得吃上5萬以上、100萬元以下罰單;至於誠實申報檢疫者,即使所購買犬貓食品未符檢疫規定、遭判定不合格,也只會退運或銷燬,不另處罰鍰。

至於部分旅客從國外購買犬貓食品、直接以手提方式攜帶入境,防檢局也強調,製造工廠仍須位在臺灣所核可的國家內,入境時,旅客必須檢附輸出國的檢疫機關所簽發、符合犬貓食品輸入檢疫條件規定的動物檢疫證明書,向抵達港站的防檢局旗下分局所屬檢疫站申請檢疫;此外,每人可攜帶上限爲6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