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光祿獲最高法院無罪判決 監委盼政府在平冤路上共同前進
監察委員王美玉15日指出,監察院調查原住民王光祿狩獵案,經促請最高檢察署提起非常上訴後,終獲最高法院自爲無罪判決,保障原民狩獵權益。(本報資料照片)
原住民王光祿持槍狩獵獲總統特赦,但除刑不除罪,最高檢察署二度爲王光祿提起非常上訴,最高法院昨改判王光祿無罪確定,監察委員王美玉15日指出,監察院調查原住民王光祿狩獵案,經促請最高檢察署提起非常上訴後,終獲最高法院自爲無罪判決,保障原民狩獵權益。
監察院指出,本案自2015年立案調查,期間雖經大法官解釋而促行政機關逐步檢視及探討現有原住民狩獵規範缺失等問題,但就原住民狩獵合法性,仍普遍受到社會大衆質疑,本案當事人王光祿雖經蔡英文總統特赦,卻仍爲除刑不除罪,致使他依然處於待罪之身,監察院爲喚起社會重視原住民族狩獵文化,於2022年提出調查報告,促請最高檢察署研提非常上訴。
監察院表示,終在昨日經最高法院自爲無罪判決,此一結果,不僅僅實現個案正義,更是正視原住民狩獵文化集體權益,也期盼政府各部門在平冤路上共同前進。
王美玉表示,本案涉及兩項爭點,一爲王光祿是否持非法獵槍、二爲是否有非法獵捕保育類野生動物之情形,上最高法院所提判決理由,皆與本院所提調查意見相符。
王美玉也表示,本案透過監察院及院檢共同努力下,形成原民狩獵文化權益保障之共識,透過非常上訴判決理由之提出,喚起社會大衆對於原民狩獵文化之重視外,亦希冀未來法院對於原住民狩獵文化之案件,能秉持判決意旨,給予原住民狩獵文化充分尊重,以實現司法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