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應充億元交保 臺中高分院撤銷裁定

地方中心臺中報導

前頂新制董事長魏應充代理董事長陳茂嘉等人獲得交保,彰化地檢署提出抗告,臺中高分院2日撤銷交保裁定,發回彰化地院重新裁定。

彰化地方法院法官裁定魏應充以1億元交保,親友緊急籌出1億元,讓魏應充在28日凌晨2時30分左右走出法院,搭車回臺北帝寶豪宅

同案被告,前頂新制公司代理董事長陳茂嘉、前總經理常梅峰以及越南大幸福公司負責人楊振益都獲法官裁定500萬元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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