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殼蝸牛悲歌 臺北市房價仍需不吃不喝15年纔買得起
▲雖然房價持續下修,不過臺北市房價仍需不吃不喝15.47年纔買得起。(圖/記者李毓康攝)
房價反轉進入第三年,不過根據內政部營建署最新資料顯示,全國房價所得比爲9.35倍,較上季增加0.37倍、去年同季增加0.82倍;進一步觀察六都房價所得比,不意外又以雙北市位居全國最高,臺北市爲15.47倍、新北市爲12.7倍,意即在房價持續下修的狀態,想要在臺北市買房子,仍需要不吃不喝15.47年纔有辦法。
根據內政部營建署105年度第3季房價負擔能力指標,全國貸款負擔率爲38.49%,房價負擔能力等級爲略低程度。本季20個縣市中,除澎湖縣、臺東縣資料樣本不足外,雲林縣、屏東縣、嘉義市、嘉義縣、基隆市等5個縣(市)的房價負擔能力等級爲可合理負擔程度。
而臺中市、新竹縣、高雄市、彰化縣、桃園市、宜蘭縣、新竹市、花蓮縣、南投縣、臺南市、苗栗縣等11個縣(市)房價負擔能力等級屬略低程度;至於臺北市與新北市之房價負擔能力等級屬過低程度。
營建署指出,全國、臺北市、新北市房價負擔能力較上季略微下降,主要原因爲本季交易物件與上季相較,多以住宅面積坪數較大、住宅屋齡較新的物件爲主,使統計區域的中位數住宅總價分別較上季上升約4.31%、2.86%、1.69%;
至於房價所得比,本季全國房價所得比爲9.35倍,比較上季增加0.37倍、去年同季增加0.82倍。進一步觀察六都房價所得比,不易外又以雙北市位居全國最高,臺北市爲15.47倍、新北市爲12.7倍,緊追在後的則是臺中市9.42倍、新竹縣8.72倍以及高雄市8.61倍;若以年增幅來看,增幅前三高爲南投縣1.20倍、彰化縣1.00倍、宜蘭縣0.84倍。
營建署表示,從全國及縣市房價負擔能力長期趨勢觀察,新北市、臺北市長期以來房價負擔能力等級多位於過低程度;雲林縣、屏東縣、嘉義市、嘉義縣、基隆市長期以來房價負擔能力多屬可合理負擔程度;其他縣市則多爲房價負擔能力等級略低程度。因此,全國及縣市房價負擔能力變化趨勢相對較穩定。
▼民國105年第3季房價負擔能力指標,點擊可放大。(圖/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臺彙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