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照違規上路3年多 集集環鎮小火車今起停駛
南投縣長林明溱擔任集集鎮長時大力推動的環鎮小火車,運行3年多,19日勒令停駛。停駛原因除了小火車廠商違法經營攤販被檢舉而解約,更離譜的是,小火車自營運以來竟無雜項執照、違規上路。鎮公所將重新委外招標,新廠商須取得執照後才能讓小火車再度營運。
蒸汽火車頭帶動,集集鎮的環鎮小火車充滿復古懷舊氣息,只從集集火車站行駛到郊區的明新書院,全長1.4公里,票價100元,營運3年,突然被勒令停駛。一位踩着人力車環鎮的陸客難掩失望,「有一點遺憾,沒坐到火車,不過這個(人力車)也滿好的。」
小火車業者謝進吉忿忿不平,「我們覺得被鎮公所欺騙,詐騙啦!(簽約後)我們也花了很多錢,把攤位改過了,結果(從去年底)短短到3月18號,發一份公文說要跟我們終止合約。」
2001年當時擔任集集鎮長的林明溱,大力推動集集觀光小火車,但因爲鐵路法以及土地使用問題,一拖拖10幾年,直到2012年將原本的道路用地變更爲休憩用地,2013年公所委外經營。然而,3年來,業者都沒有取得小火車的雜項建設執照和使用執照,甚至傳出過小火車爆衝意外,加上週邊的攤販違規使用綠地,被鎮公所勒令停駛。
集集鎮長陳紀衡說,「火車(申請合法)部分是比較困難的,但我們還是一樣,我們不會只准州官放火不準百姓(點燈)……不會說收回來就讓它繼續跑,我們會收回來,完成合法化再讓它上路。」
但業者拿出去年12月剛簽訂的新合約痛批,3年來他們投入了上千萬的營運成本,鎮公所當初卻把未取得執照的違章小火車發包給廠商經營,無照行駛3年。鎮公所方面要先停約申請合法,但業者堅持約都簽了,公所卻片面解約,業者揚言不排除聯合周邊的攤商抗爭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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