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至格/小律師專欄:壓力下的小律師
▲小律師可以把案件當成壓力的出口,打贏案子,而且把案子辦得爽,是可以宣泄壓力的。(圖/視覺中國CFP)
【第一次當小律師就上手】
「律師,我要去拜拜嗎?」、「律師,師父說這個狀子,要在下午三點至五點間送到」、「律師,你生肖是什麼?」、「屬豬!太好了!師父說我的貴人是屬豬的!」……
執業過程中,你會遇到很多法律「以外」的要求,甚至會被問生辰八字,除了介紹相親,大部分是要拿去問神明。你通常不會怪當事人,因爲不管訴訟或非訟,面對不確定的未來,都是壓力,當事人需要的,除了法律專業,還要安心。
我通常會鼓勵當事人去尋找各種安心的方法,不管宗教、購物、旅遊、美食、運動⋯⋯,因爲心定,腦袋才定,纔有心思面對未來的不確定。當然,安心的方法不能太誇張,安心過頭了就是藉口。
小律師(或所有律師)也是如此,也是不確定的未來,也都是壓力,我們也要尋找各種安心、舒壓的方法。心定,腦袋才能安定。這就是我很敗家的原因(大誤)。
爲何不管下班多晚還是要聚會哈拉?你當律師以後就會知道。
除了旅遊血拚,除了上班聊八卦,除了下班罵老闆,還去行天宮拜拜,還一羣人去。那時我們一羣倒楣的小律師,覺得同時犯太歲,做什麼都不對,做什麼都等着出包,做什麼都等着捱罵。一羣小律師就約好,兩臺計程車殺去行天宮拜拜,亂拜一通,也不知道拜的對不對,當然,之後就覺得工作順利許多,沒那麼多悶氣了(請注意:拜拜要注意管轄問題,管轄錯誤就白費了,我們當時可是研究過纔去行天宮的)。
購物、旅遊、美食⋯⋯,雖然敗家,但這些都是你當小律師的小小確幸,當然,到底是舒壓的方法?還是敗家的藉口?那完全是自由心證的問題了。
不管安心的方式是什麼,都比遷怒別人,把別人當出氣筒好。坦白說,找個出氣筒,找個宣泄壓力的出口,把壓力轉到別人,效果通常不錯,也很快。問題在於,客戶、法官、老闆不會是你宣泄壓力的出口,這個「別人」,通常是最關心你的人,你的家人。
當律師以後,不管如何小心,都會不小心把最關心你的人,作爲壓力的出口,只是次數、頻率問題而已。法律工作就是如此,壓力就是這麼突然、這麼強大地壓下來,你也就直覺反射地轉出去。你會後悔,你也一定要後悔。因爲這很容易養成習慣,因爲這不應該養成習慣。
在這麼漫長的執業生涯中,時常把最關心你的人,不能反抗的人,當成壓力的出口,這不會是你當律師的目的。把對造作爲宣泄壓力的出口呢?如果壓力來自對造,是不用客氣,但不是痛罵對造就好,請把「案件」當作出口,把案子打贏,才能徹底把壓力轉過去,而且是正當光明的轉過去。
趁着這個壓力,把壓力的這口氣,痛痛快快發泄在案件上,你甚至會寫完書狀後驚覺「哇!我寫得真好!」「這下你死定了!」「爽!」把案件辦得爽,辦得過癮,是可以宣泄壓力的。
嗯⋯⋯,是有點變態,不用時常如此,平常還是敗敗家就好。(本文轉載自《在野法潮》季刊第3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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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至格,理律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臺北大學、律師研訓所講師(人物攝影/蔡世豪)。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公司立場。88論壇歡迎多元的聲音與觀點,來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