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星光六班成員涉僞籤母親簽名借10萬 二審獲改判2年
▲《超級星光大道》捧紅許多藝人,史修傑曾參加該節目,但卻成爲問題人物。(圖/翻攝自《超級星光大道》劇照)
曾參加「超級星光大道」歌唱選拔晉級複賽的歌手史修傑,因涉及多起案件成爲問題人物。他2016年間爲了籌措賭資,持本票到當舖借款10萬元,並僞造母親簽名在本票上背書。母親收到法院傳票後,才知道史修傑的惡行。一審依「僞造有價證券罪」將他判刑3年2月,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二審19日改判2年,可上訴。
史修傑有多項前科,2009年間考上新竹市某私立大學法律系,但開學第一天他就在市區無照、未戴安全帽騎機車,還邊講手機,最後被警方攔檢;結果他竟加速衝撞員警,連續撞倒2輛警用機車,造成警員受傷。隔了一個月他參加選秀節目,進入百人複賽,但因爲太過興奮,前一晚酒喝太多,最後在48強淘汰賽輸掉。
他鬧出的事情不只如此,當年22歲的史修傑竟與國中三年級的女學生交往,還多次發生關係,最後被依「妨害性自主罪」起訴,判刑6月定讞。此外他進入學校後,竟號召同學參與販毒,最後因販賣三級毒品罪再遭判刑定讞,2015年底才獲得假釋出獄。但他出獄後的2017年間又與網友結怨,網友找上門,不知情的母親開門,事後母親反而被史修傑痛毆、受傷就醫,再度鬧上新聞版面。
至於本案則是史修傑在2016年底,爲了籌措賭資開車到當舖借款10萬元。當鋪業者認爲車子殘值不足,要求他另外簽發本票擔保,史修傑因此簽署自己與母親的名字。史修傑無力還款,業者持本票到法院請求裁定,史母接到法院傳票後聲明異議,並提出本票不存在之訴,全案才因此爆發,檢方對史修傑提起公訴。
一審法院審理時,史修傑否認犯案,辯稱「就我所知,本票要簽名及捺印纔有效力,不知道隨便籤個名字,我媽就變保人。」一審法院認定史修傑知情而爲,判刑3年2月。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二審也認定他有罪,但因母親不予追究,並賠償當鋪業者,高院改將史修傑判刑2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