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將辯論死刑存廢 37死囚再質疑「執行死刑」違憲結果出爐
憲法法庭4月23日將開庭辯論死刑存廢,而37名死刑犯聲請追加一併審查「執行死刑」等相關規定,但大法官一致認爲已逾越6個月聲請期限,裁定不受理。
王信福等37名死囚聲請指出,刑事訴訟法第388條、第389條、第460條至第465條第1項、監獄行刑法第145條至第147條、執行死刑規則全文、審覈死刑案件執行實施要點、最高檢察署審覈死刑案件覈對表、法務部審覈死刑案件覈對表、刑法第19條、第63條及法院組織法第105條第1項規定,與憲法庭已受理並辯論的死刑案有重要關聯性,聲請追加爲審查標的。
憲法法庭認爲,依憲法訴訟法規定,人民確定終局裁判於2022年1月4日已送達者,應於憲訴法修正施行日起6個月內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經調查37名死刑犯今年2月27日才提出書狀追加審查,已超過6個月時效而裁定不受理。
但憲法法庭補充死刑犯蕭新財等9人聲請刑事訴訟法第388條規定違憲部分、聲請人沈岐武等3人聲請刑法第19條規定違憲部分,已被公告受理,不屬於不受理裁定的效力範圍。
37名死囚主張刑法將死刑定爲主刑之一,侵害人性尊嚴、生命權,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憲法法庭以年紀最大的王信福爲主案,並36案審理,4月23日行言詞辯論,死刑存廢直球對決,將在三個月內判決。
1990年嘉義市「船長卡拉OK」2名下班警察被槍殺,被認定是主謀的王信福(72歲)逃亡大陸10多年,後來持假護照和臺胞證返臺被捕,判死刑定讞,廢死聯盟2021年成立「王信福救援大隊」,設法爲王平冤。
王信福。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