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判「侮辱職務罪」違憲 法務部:強化檢警蒐證並修法

「卡神」楊蕙如在日本關西機場事件率網軍污衊駐大阪辦事處判刑5月確定,她向憲法法庭聲請裁判憲法審查,憲法法庭今判「侮辱職務罪」違反言論自由,即日失效;法務部表示,將強化檢察官執法蒐證作爲,也會進行修法。

法務部表示,所屬檢察官就侮辱公務員罪案件,將縝密蒐證,以符合判決意旨,並確保公務執法的嚴正性。

法務部表示,憲法審查案件於言詞辯論中,已堅定表達刑法侮辱公務員罪是爲保障公務員得以依法執行職務,以達成公務目的,攸關人民權益有效保障及法律秩序的維護。

法務部表示,憲法法庭認爲侮辱公務員罪應限於足以影響公務員執行公務情形的見解,將責成檢察官於個案偵辦中強化構成要件論述,以兼顧言論自由保護以及國家公權力運作。

法務部指出,已將憲法法庭判決轉知檢察及矯正機關因應,並將依判決意旨完成修法,就判決認爲法律違憲部分,對結果表示尊重。

法務部還說,法制面上,將盡速研議修正侮辱職務罪規定,在偵查及執行面上,經清查結果,並無因執行侮辱職務罪而須立即釋放的被告、受刑人,也已責令臺灣高檢署轉知各地檢署因應措施,後續將修正法律以符合憲判意旨。

楊蕙如。記者王聖藜/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