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查以“野生魚”爲噱頭的宣傳營銷

本報訊 全媒體記者章娜報道:10月15日,記者從省政府辦公廳獲悉,該廳下發關於堅定不移推進重點水域禁捕退捕工作的實施意見,持續鞏固禁捕退捕工作成果,築牢長江中下游生態屏障,助力打造國家生態文明建設高地。

●加強退捕漁民農業產業幫扶力度

實施意見提出,要加大防返貧監測等平臺的系統集成和數據共享,做好退捕漁民“十省百縣千戶”調查和跟蹤監測,動態掌握退捕漁民就業狀態、技能水平、家庭收入、培訓需求、社會保障等情況,重點排查未納入社會救助範圍的困難漁民家庭,監測預警需要救助的退捕漁民。持續落實落細就業服務“1131”計劃,開展就業幫扶“暖心行動”,加強對退捕漁民職業指導、介紹、培訓和跟蹤服務。對有就業意願和就業能力的,全面納入當地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主動對接社會用工需求,做到應幫盡幫。將退捕漁民認定爲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按規定落實職業培訓補貼政策。切實加強退捕漁民農業產業幫扶力度,因地制宜發展特色產業者優先納入幫扶範圍。進一步加大退捕漁民創業扶持力度,對符合條件的按規定落實創業擔保貸款和重點羣體創業就業稅收優惠等政策。

●強化打擊收購、加工、銷售非法漁獲物等行爲

根據實施意見,省農業農村廳牽頭制定專項(特許)捕撈許可管理辦法,強化因育種、科研、監測等特殊需要在禁捕水域採集水生生物的監督管理。建立合法捕撈水產品信息管理制度,強化打擊收購、加工、銷售非法漁獲物等行爲,督促落實水產品加工、經營環節進貨查驗要求。加強網絡市場監管,嚴肅查處以“野生魚”等爲噱頭的宣傳營銷及發佈涉及水生野生動物的非法信息等行爲。

加強禁用漁具漁法監管。修訂完善禁用漁具漁法規定。農業農村部門要聯合有關部門定期對漁具製作、銷售企業(個人)進行全面排查,督促建立製作、銷售管理臺賬,落實主動告知、承諾等制度,從源頭防止禁用漁具銷售。定期組織開展禁用漁具漁法清理整治專項行動,重點勸導持有禁用漁具人員主動上交和主動放棄禁用漁法,多措並舉杜絕禁用漁具漁法使用隱患。

●啓動鄱陽湖長江江豚專項調查

我省提出,強化珍貴瀕危物種保護。制定長江江豚等珍貴瀕危物種長期保護行動計劃,系統性提升水生生物保護能力和研究水平。啓動鄱陽湖長江江豚專項調查,開展長江江豚遷移規律研究,推進遷地保護基地建設。加快部省共建長江江豚保護基地建設,完善基地功能,探索全人工繁育技術研究。健全長江江豚巡護體系,完善巡護巡查和遇險救護機制,降低長江江豚非自然死亡率。

強化重要棲息地保護修復。制定省重點水域重要棲息地保護規劃,優化調整鄱陽湖禁捕範圍。嚴格落實涉水工程環境影響評價要求,將水生生物保護評價納入規劃環評、建設環評重要內容,並按有關要求進行專題論證。強化生態補償措施落地監管,統籌補償資金用於開展重要物種和棲息地保護修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