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祭「打炒匯」利器 新法7月1日上路!
▲央行「打炒匯」規範將於7月1日上路。(示意圖/記者李毓康攝)
有打炒匯利器之稱的「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辦法」將上路!中央銀行今(29)日宣佈,配合「電支條例」將上路,日前預告修正「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辦法」等4項規章,盼修法讓相關規定更爲精緻、順應金融情勢變化速度與頻率越來越快、落實外匯管理需求及「簡政便民」,4項法規修正將於7月1日生效。
央行修正「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辦法」、「銀行業輔導客戶申報外匯收支或交易應注意事項」、「外匯證券商輔導客戶申報外匯收支或交易應注意事項」及「民營事業中長期外債申報要點」等共計4項規章,其中,針對「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辦法」修正第4條、第6條之1,據央行規定,每年累積結匯金額企業上限爲5,000萬美元、個人500萬美元,未來得視經濟金融情況及維持外匯市場秩序之需要,向上或向下調整額度,也不排除針對特定性質的匯款項目設定額度上限。
另外,過去外籍勞工因語言不通,要匯錢回去只能找人力仲介,人力仲介再找銀行,央行配合金管會修正「銀行業輔導客戶申報外匯收支或交易應注意事項」,開放外籍移工匯兌機構辦理外籍移工在臺薪資款項匯款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