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致癌物「無機砷」首定限量 糙米不得超過0.35ppm
▲一級致癌物「無機砷」首定限量,糙米不得超過0.35ppm。(圖/示意圖/達志影像)
食藥署22日二度公告「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標準」草案,除了原有的馬鈴薯龍葵鹼限量外,更新增糙米與嬰幼兒食品原料米「無機砷」限量。專家表示,贊成食藥署對無機砷的管制,由於該化合物容易透過地化水污染稻米,建議民衆煮飯前至少要「洗3次米」,纔不會把無機砷吃下肚。
食藥署科長科長高怡婷表示,過去對於米類中砷的規範,都以總量爲標準,雖然知道無機砷危害較大,但礙於檢驗技術遲遲無法突破,因此未另訂限量,直到近年來有所進展,才首度訂出米類無機砷的規範,其中糙米限量爲0.35ppm、嬰幼兒食品原料米爲0.1ppm。
林口長庚毒物科主任顏宗海表示,無機砷是世界衛生組織(WHO)表列的一級致癌物,又可分爲三價砷與五價砷,在生物體內的毒素可相互轉變,其中三價砷有劇毒,國人熟知的砒霜即爲此類。
▲嬰幼兒食品原料米的無機砷限量爲0.1ppm。(圖/示意圖/達志影像)
砷被人體吸收後,會與硫化氫根與雙硫酸根結合,影響細胞呼吸及酵素作用,長期暴露於無機砷,除了會增加膀胱癌、肺癌及皮膚癌的風險外,也有皮膚病變、神經病變、貧血、周邊血管病變等副作用。
此外,由於砷可能存在於土壤或地下水中,容易被水稻所吸收,爲了避免把無機砷吃下肚,顏宗海建議,民衆在煮飯前,可以自來水「至少洗米3次」,如此一來便可把水溶性的砷及其他化合物溶掉,才能吃得健康。
食藥署此次除公告稻米中的無機砷限量外,更刪除了柴魚中的「苯駢芘」限量標準。高怡婷表示,當初是參照歐盟對於煙燻鮭魚所訂出的規範,但預告後接獲業者抗議,表示柴魚與鮭魚做法不同,且現行加工法根本無法降低苯駢芘用量,因此刪除該規範,僅要求必須將含量控制在30ppb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