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都更案預計2020年4月完工 住戶:能回家真好
▲位於臺北市忠孝東路、松山路口的永春都更案,自今年農曆年前重新復工,目前工程正如火如荼展開,預計2020年4月取得使用執照。(圖/記者葉佳華攝)記者葉佳華/臺北報導
永春都更案自今(2018)年農曆年前重新復工,目前工程正如火如荼展開,臺北市政府副市長林欽榮今(24)日訪視該案工程施工進度表示,目前114戶都更戶每一戶正逐一選材料,盼望2020年4月能如期取得使用執照,原住戶能在2020年底歡喜返家。
林欽榮24日訪視永春都更案工程施工進度,包括永春都更案同意戶自救會劉德玢會長、森業營造股份有限公司黃呈琮董事長、森業營造股份有限公司協理李政道等人出席。
永春社區都更同意戶自救會會長劉德玢表示,過去17年的等待總是痛苦、失望,但最近同意戶逐一開始遴選未來住家的建材設備,第一次感覺到等待也有幸福的味道,直說「能回家真好!」他也特別感謝市長柯文哲所帶領的市府團隊,協助釐清真相,解決問題,才得以讓該案順利下去。
森業營造也報告目前工程施工概況,原預定施工進度爲12.01%,目前實際進度爲13.89%,施工程進度超前1.88%,興建完工後將提供前排建築物1棟地上15層、後排建築物爲2棟分別爲地上15層及地上21層共3棟建築物,全案預計可在2020年4月完工。
同時林欽榮也提出3點期許,第一,永春都更案的後續責請北市府建管處總工程司陳建華擔任建管輔導專案小組PM,協助本案建管報核程序並督促施工廠商依照工程進度於2020年4月取得使用執照,讓114戶原住戶可在2020年底之前,歡歡喜喜重返新家園。
第二點,永春都更案在臺灣都更歷史上是一個很重要的經驗與案例,在目前都更條例修法的過程中,行政院的修訂版本仍認同且支持都更代拆機制存在的重要性以及必要性,並將原本在都更條例中的第36條代拆規定訂定在都更條例修法草案的第56條當中。林欽榮強調,地方政府對於都市更新有執行拆除的權力跟義務,但仍要注重程序正義,期盼都市更新條例修法加速三讀通過。
第三點,林欽榮說,臺北都市更新勢在必行,接下來將重新檢討、整並零散公劃更新地區,預計將提出全面性的劃定更新地區羣落,並於7月27日舉辦都更論壇與各界進行意見交流,同時也將結合5大更新策略、創新容積獎勵機制及公益性服務設施調節,擬定更新計劃活絡民間更新推動,請大家拭目以待。▲臺北市政府副市長林欽榮今(24)日訪視永春都更案工程施工進度,並上香祈球工程如期完成。(圖/記者葉佳華攝)▼永春社區都更同意戶自救會會長劉德玢。(圖/記者葉佳華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