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食材再製便當、熱食 松青超市挨罰310萬元

松青超市14日遭查獲使用逾期食材再製便當、熱食,被衛生局開罰310萬元。

地方中心/臺中報導

臺中市衛生局查獲松青超市在臺中市的三豐、大甲、光復、黎明4家分店,將逾期食材重新處理並販賣,22日開罰松青共310萬元,民衆若買到違規產品,可憑發票會員紀錄消費憑證向松青領取3倍退費金額及500元損害賠償

松青超市在臺中市的三豐、大甲、光復、黎明4家分店,14日遭臺中市衛生局查獲更改過期食材的保存期限標籤,或加熱改制成便當、炸物等熟食重新上架,衛生局指出,三豐店使用逾期食材再製成4種便當,並更改8項逾期食品有效期限,大甲店使用17件逾期食材再製便當,光復店將過期的蒜味香腸製成炸香腸再販售,而黎明店則更改1項產品有效期限,4家分店共31項違規。

▼ 松青售過期食品,改貼標籤重新販售。

臺中市副市長蔡炳坤錶示,使用逾期食材改制、加工、包裝、販賣等行爲,可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裁罰6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罰鍰,一般雜貨店原則上以1品項6萬開罰,但超市影響層面廣大,因此1品項裁罰10萬元,松青4家分店共開罰310萬元。

針對退費問題消保官康馨任表示,經與松青達成初步共識,民衆可拿發票、會員卡等消費憑證向松青超市領取3倍退費金額及500元損害賠償,但退費時間地點則尚未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