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端更新女檢察長防毒軟體 地檢署小員工被移送法辦

雲林檢察長林繡惠起訴兩名地檢署基層員工,引起司法界議論紛紛。(圖/取自雲林地檢署官網)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好大的官威外傳雲林檢察長林繡惠依妨害電腦使用罪,起訴地檢署資訊室兩名資深員工,引起司法界議論紛紛,「更新防毒軟體被告,那以後電腦壞了怎修?」對於長官霹靂執法,雲檢上下都不願多談,目前僅知林繡惠懷疑個人帳號被入侵,詢問兩名資訊員都被否認,才決定起訴移審法院「以儆效尤」。

知情人士透露,被告的兩名員工在雲檢工作已有相當長時間,歷經數任檢察長都沒出過問題。去年8月,兩人利用遠端監控更新電腦軟體,卻被林繡惠指控盜取內部和個人資料,雖然事後他們都矢口否認犯案,最後仍遭到移送法辦

其實不只是雲檢,全臺每個地檢署檢察官的電腦,每天中午法務部資訊處都可透過遠端上下傳檔案,包括前一天的戶政資料,完全不須經過檢察官同意,若林繡惠控告資訊員的案子成立,那全臺不知有多少基層員工要挨告。

「她是一個很有『個性』的檢察官!」司改會一位熟悉林繡惠的人士透露,林繡惠在辦案十分有自己的想法,覺得是對的事就會堅持到底、絕不妥協,當年震驚社會的「柯嘉文女案」,林繡惠認爲兇手不是柯嘉文,竟一口氣寫了11個卷宗交給長官,要求全案重新偵辦。

事後證明真兇果然另有其人,柯嘉文是遭惡檢濫訴陷害,林繡惠也因次被拔擢成爲檢察長,對此,她曾語重心長地對媒體表示:「我們不是神,卻在做神的工作,所以必須小心查證,才能避免冤案。」至今仍令人印象深刻。

臺中19歲王姓女子遭人殺害,檢方毫無證據卻控告無辜的柯嘉文,案子一直打到更四審才翻案,成爲臺灣司法史上著名的冤案。(圖/翻攝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