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彈劾 陳金德說:監委的針對性 昭然若揭!
▲遭監委彈劾,人在歐洲考察的代理宜蘭縣長陳金德說,監委之針對性昭然若揭!。(圖/資料圖片/記者遊芳男攝)
記者遊芳男/宜蘭報導
監委仉桂美、李月德彈劾代理宜蘭縣長陳金德在任職高市府期間違法經商,人在歐洲考察的陳金德越洋聲明說,考試院調查兼職人員情形,全臺類似情節有1千多人,爲何僅對此案提出彈劾,提案監委之針對性,昭然若揭!
陳金德四點聲明:一、2007年立委選舉落選後,他爲平民身分,並未具公務人員資格,2011年4月11日,將位於休閒農業區的房舍,合法申請經營「白馬花園民宿」,以此維生。2013年2月5日至高雄市政府擔任環保局長,雖然沒有在第一時間註銷營業登記,遠在高雄,並未有實質經營之事實,並已於2015年5月16日廢止登記在案。
二、2012年開設「長安文創有限公司」販賣小紀念品,亦爲相同情形,離開宜蘭後,未及註銷相關登記,名義上雖爲負責人,均未有參與經營之事實,該公司於2014年註銷登記。
三、在高雄任職期間,名下位於宜蘭之民宿及公司幾乎處於停業狀態,既未經營,也未獲取報酬。上述實情,在約詢時皆已一一說明,惟部分監委不察,對於無營利之實際狀態視而不見,執意在兼職之名做文章,並在選前的敏感時刻通過彈劾,令人遺憾。
四、考試院調查兼職人員情形,全臺類似情節有1千多人,爲何僅對此案提出彈劾,提案監委之針對性,昭然若揭!
監委仉桂美、李月德調查指出,陳金德任職高雄市環保局長及高雄市副市長期間,兼任「白馬花園屋」民宿及「長安文創有限公司」兩家營利事業負責人,雖然「白馬花園屋」民宿到2015年5月16日辦理停業,但監委強調民宿在停業前確有營業之事實,且陳金德個人所得亦有源自該商號之營利所得。
另外,陳金德在2012年11月5日以其本人爲負責人辦理「長安文創有限公司」設立登記,該公司於2013年2月5日至同年8月18日及2014年8月18日至2014年9月30日期間確有營業之事實,此有營業稅稅籍資料表及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可稽。
監委仉桂美、李月德表示,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第1項明定,公務員不得經營商業,而依公務員懲戒委員會之實務見解,公務員是否實際參與公司經營及有無領取報酬,均不得作爲免責之論據,亦不得主張不知違法而解免違失之責,陳金德自2013年2月5日起陸續擔任高雄市環保局局長及高雄市副市長職務,具公務員身分,負有禁止經營商業之義務,仍續兼任上開兩家營利事業負責人,且兼職期間確有營業之事實,違失事證明確,因此提案彈劾。
事實上,陳金德踩到的「必彈劾」條款,先前在前教育部長、中研院院士吳茂昆因爲在東華校長任內開設師沛恩生技公司案子時,當時吳茂昆也被監察院以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6條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6條、第7條全數通過彈劾,監委楊美鈴當時召開記者會時就指出,這沒有「討價還價」的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