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寶清提案酒駕者必要時可拘留24小時 立法院通過
▲立委提案,酒駕肇事者警方得拘留24小時。(資料照/記者莊雅婷翻攝)
酒駕肇事頻傳,民進黨立委鄭寶清29日在立法院進行臨時提案,要求執法機關於臨檢酒駕現場,必要時得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即刻拘留酒駕駕駛人24小時,提案也順利通過。
立院交通委員會今邀集各單位進行酒駕現況和防制報告,鄭寶清認爲,臺灣目前酒駕罰則未能有效阻止許多不幸悲劇,且跟美國加州、新加坡、日本等國比較,我國處罰確實太輕。
例如,加州酒駕酒測0.28~0.55mg/L,將可罰6萬到8萬元,並拘留48小時,最高可拘禁6個月,強制戒酒課程3個月要價1.6萬元;日本的情況則是,酒測0.15mg/L以上,最高處5年以下徒刑或30萬罰金,並可連坐罰乘客和酒品販售者。相較之下,我國酒測超過0.15mg/L,最高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萬元以下罰金。
因此,他提案,警方攔檢酒駕,必要時得即刻拘留酒駕駕駛人24小時,該提案也順利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