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型代幣發行今召開公聽會 3000萬以上要進監理沙盒實驗
▲金管會主委顧立雄今天親自主持STO公聽會。(圖/記者戴瑞瑤攝)
金管會今天(12日)下午召開「研議證券型代幣發行(Security Token Offering,簡稱 STO)監理規範」公聽會,現場聚集200多人蔘與,包括幣託、櫻桃支付等新創業者都到場,金融業者王道銀行、元大證、統一證也參加。公聽會由金管會主委顧立雄親自主持,其中原本草案中募資金額3000萬元以下可豁免申報生效,3000萬以上要進監理沙盒實驗,業者在公聽會上表態期望能拉高豁免金額門檻,金管會則表示要再研議。
所謂的證券型代幣發行(STO),是指證券型代幣必須跟現金、股票、固定收益資產、不動產等資產掛鉤,可以被視爲首次代幣發行(ICO)的進化版,但若業者要進行STO,必須先獲得金管會許可。
而STO目前在國際上還是屬於新的概念,各國對STO的定義、範圍、監管都不同。金管會指出,目前各國對STO大多是依照現行證券法規辦理,沒有另立專法,但加拿大、英國則是準STO進監理沙盒實驗,讓STO可以暫時豁免法規限制,待實驗結果出爐再看是否修法。
金管會今天表示,證券型代幣(STO)發行應依《證交法》辦理,經過參考各國監理規範及目前實務案例後,已初步擬定我國STO監理規範架構,今天召開公聽會,是希望能蒐集外界意見。
今天公聽會現場座無虛席,原本預計開兩個小時的會議,因爲討論踊躍,最終開了3小時才結束。包括立委許毓仁、相關學者專家、臺灣金融科技協會、亞太區塊鏈發展協會等自律組織,還有相關區塊鏈及虛擬通貨業者,及櫃買中心、證交所、集保公司等證券周邊單位出席。
會議中金管會先說明目前各國對STO的監理規範及我國的規劃方向,再由與會者就如何定義STO爲證券交易法的有價證券、STO管理機制及相關交易與平臺業者規範等議題交換意見。
證期局副局長張振山表示,會議中與會者除了就STO的定義及覈定範圍提出意見,並建議提高豁免案件的募資金額、放寬投資人身分及投資限額。交易面除了建議降低證券自營商經營門檻,並開放可採競價方式交易。
金管會原本規劃依《證交法》第6條規定,發佈函令覈定STO是證交法的有價證券,並採分級管理:募資金額新臺幣3000萬元以下,可豁免不需向金管會申報生效,募資金額逾3000萬元,就要以監理沙盒實驗方式辦理。但業者在公聽會上,表示希望能拉高豁免門檻,對此金管會表示會再研議。
另針對募資金額3000萬以下,僅開放「專業投資人」認購,專業投資人可分爲機構投資人跟財力證明3000萬以上的自然人,其中針對「專業投資人中的自然人」,將訂定投資限額,每一個STO認購金額要在10萬以下。交易方式是由平臺業者擔任證券自營商,並依市場狀況自行報價買賣,也就是所謂的議價,而不採競價。
金管會預計6月底前完成草案規劃,再對外做預告。
▼STO公聽會200多人共同參與。(圖/記者戴瑞瑤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