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火廢水超標遭重罰2000萬 臺電:朝降空污、減水污、自主減產改善

經濟部長沈榮津今天出席立法院經委會。(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紀佳妘/臺北報導

中火力發電廠排放流廢水,1年3次採樣檢測合格臺中政府環保局今(15)日重罰2000萬元,並限期30日前提送改善計劃書。經濟部長沈榮津對此表示,將會持續溝通,目前以臺電爲主,若有必要時他也會親上火線,再下一次臺中來溝通。

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今年1月起執行「臺中港區大型固定污染源深度稽查專案計劃」,數月內採樣3次臺中火力發電廠排放流水,查出水中含有硝酸鹽氮不合格,3次採驗結果皆不符合標準,其中第3次更超標2倍,今天重罰中火2000萬,並限期30日前提送改善計劃書。

經濟部長沈榮津今天出席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他會中受訪時表示,將會持續溝通,目前以臺電爲主,若有必要時,他也會親上火線,再下一次臺中來溝通。

針對臺中市政府因水污事件裁罰中火,臺電公司表示尊重地方政府之裁量,將會於本(4)月底前提報改善計劃書,並持續就超標情形深刻檢討改進。臺電表示,未來將提升應變層級,從降空污、減水污、中火1~4號機自主減產50%,三路並進,努力兼顧環境保護與供電穩定。經審酌用電需求情勢盤點發電機組情形後,臺中電廠1-4號機已於4月12日起開始自主減產50%,同時規劃相關改善措施,臺電將盡最大努力改善水污染問題,並已於昨(14)日向臺中市府提報陳述意見書補充意見。

臺電表示,臺中市府在今年3月6日赴中火5-8號機稽覈採樣廢水,並要求於4月8日前限期改善硝酸鹽氮超標情況,臺電已於4月2日完成改善。臺中市府另於3月21日赴中火1-4號機稽覈採樣,採樣結果顯示檢測值高於現行標準。臺電說明,硝酸鹽氮超標主因是中火近期積極從事空污防制改善時,反造成廢水處理能力不足所致。

爲積極改善廢水排放硝酸鹽氮超標問題,臺中電廠1-4號機已於4月12日晚間起自主減產50%,確保製程產出的廢水中硝酸鹽氮濃度能進一步下降。此外,臺電也同時調整中火1-4號機的排煙脫硫設備運轉參數及發電製程,以減少氮氧化物的生成排放,並24小時監控發電機組運轉情況,動態調整注氨量。至於中火1-4號機何時能恢復正常運轉?臺電表示,將視廢水水質符合標準之情形而定,期望在5月上旬用電量攀高前完成改善。

臺電強調,中火機組攸關穩定供電甚鉅,爲全國電力系統供需平衡的重要關鍵。經評估近期電力供需情況,臺電安排中火4號機停機檢修辦理水污改善及3號機進行空污改善工程,以期在改善水污、空污的同時,確保國內民生及企業供電無虞。臺電表示,根據氣象資料顯示,未來10天內無明顯高溫現象,備轉容量率尚可維持約6%,臺電後續將視氣溫及用電情形滾動檢討因應,以維持系統供電穩定。

除了改善水污染,臺中電廠也將持續投入空污改善。在確保供電無虞前提下,臺中電廠將採取短中長期空污改善計劃,包含在空品不佳期間執行降載減排、現有機組進行環保改善工程,以及預計113年陸續完成新設2部燃氣機組,爲提升中部地區空品盡最大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