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藥公會拜會游錫堃 促推中藥師特考

立法院長游錫堃日前呼籲應將中醫改稱「臺醫」、中藥改爲「臺藥」,今天上午藥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立院拜會游錫堃,主張應修訂《藥事法》,推動調劑人員(中藥師國家考試,讓現行存在業界的「師徒制」有正式入行的特考。(立法院提供)

立法院長游錫堃日前呼籲應將中醫改稱「臺醫」、中藥改爲「臺藥」,今天上午中藥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赴立院拜會游錫堃,主張應修訂《藥事法》,推動調劑人員(中藥師)國家考試,讓現行存在業界的「師徒制」有正式入行的特考。

隨着《中醫藥發展法》在去年上路,游錫堃日前出席「臺北國際中醫藥學術論壇」時就主張,中醫有百年曆史,漢醫有千年歷史,如今傳來臺灣,如果能稱爲「臺醫、臺藥」會很不錯。然而,針對中醫業界裡頭,有關中藥技術士到底應採師徒制,或學校教育制,迄今仍有不同的聲音

對此,中華民國中藥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逸才今偕同公會幹部,赴立院拜會游錫堃。馬逸才指出,此次主要訴求就是要表達目前執業中藥店,大多采取師徒制,由師傅弟子父母子女,在歷經多年的耳濡目染,學習的知識並不比參與正式課程的人少。

然而,馬逸才說,目前問題在於《藥事法》第103條修正迄今已逾21年,並未與時俱進,已不符合實際情況,因此公會希望行政機關能更加配合時代發展落實執行法律

目前《藥事法》第103條規定,在民國63年5月31日前依規定換領中藥販賣業之藥商許可執照有案者,以及82年2月5日前曾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審覈,予以列冊登記者,或領有經營中藥證明文件之中藥從業人員,並修習中藥課程達適當標準者,得繼續經營中藥販賣業務,其餘須經考試院舉辦之國家考試及格者,始得經營中藥販售與調劑工作

然而,就現實狀況來說,在該法施行後,確實已造成中藥產業師徒制逐漸凋零,但政府也未積極落實《藥事法》第103條第4項考試製度,導致傳統中藥行前景持續走下坡

因此,中藥商公會才主張政府應積極推動中藥師國家考試,讓師徒制者有正式入行的特考,並呼籲政府從教育着手改進,藥學院增設中藥組、中醫學院增設中藥系,讓藥材的調劑有更安全的把關。

對此,游錫堃迴應,會立即將中藥公會的意見提供給行政部門,同時立院部分會協助與行政機關溝通,爲傳統醫藥業開創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