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持玩「愛情公寓」 爲她還俗結果兩敗俱傷
高雄41歲盧姓單親媽媽在網站「愛情公寓」,網戀一名「出家人」林姓住持,2人旋即陷入熱戀,但雙方後來撕破臉互告,盧女告林男性侵;林男則告盧女擅自拿走他的信紙、戶口名簿。
判決書指出,盧姓女子離婚並育有1女,她與在愛情公寓認識化名「阿雄」的林姓住持,並進一步交往,2016年10月,林男爲了盧女還俗,但缺乏證明文件辦妥,於是回到寺廟裡寫信條,表明還俗決心,盧女與友人隔天到寺廟拿走林男戶口名簿、單據及信紙。
一審盧女被依《竊盜罪》判刑拘役50日,但盧女不服,上訴至二審。盧女堅稱她搶走的信紙,是林男所寫給她的,法官勘驗信紙內容,內容爲林懺悔「破戒」與盧女發生關係,他寫道「我破壞佛門清規,愧對善信,有辱僧團,自即日起還俗,接受法律制裁,謹此!」
林男則供稱信紙是要寫給徒弟,目的是爲了懺悔。高雄高分院認爲是盧女要求林男寫下該信紙,不能證明她拿走信紙屬於竊盜範疇,因此改判15日。另外林男被控性侵部分,則獲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