築牢預付式消費維權的法律後盾

原標題:築牢預付式消費維權的法律後盾

李英鋒

據3月14日中新社報道,近年來,健身房、美容美髮店、教育培訓機構等預付式消費領域頻現糾紛,爲迴應社會關切,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引導經營者誠信經營,3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發佈《關於審理預付式消費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及涉預付式消費典型案例,進一步完善了裁判規則,明確並強化了經營者以及與經營者關聯方的多項責任。

在預付式消費領域,霸王條款、拒絕退費、捲款跑路等是老生常談的問題,消費者常常陷入維權困境。最高法出臺的司法解釋瞄準上述問題常見的追責主體認定難、退卡難、轉卡難、舉證難等癥結,完善了裁判規則,讓消費者在預付式消費關係以及維權過程中處於更加公平、有利的位置,給消費者築牢了維權法律後盾。

比如,商家捲款跑路以及追責無門是消費者的最大痛點。司法解釋明確了“捲款跑路”商家應承擔的懲罰性賠償責任、刑事責任和清算義務人不依法清算時應該承擔的責任,給商家戴上了更緊更重的“緊箍”,用更大的責任代價對商家進行懲戒。針對一些商家租用場地經營髮卡、借名髮卡、在特許經營關係中髮卡又捲款跑路、拒不退費等情形,司法解釋規定在滿足一定條件時消費者有權向場地出租者、“出借”營業執照或名義的商家、特許經營者追責,拓寬了消費者的維權空間,有助於消費者提升維權成功率,也能增強關聯方對髮卡商家的監督制約。

此外,退卡難也讓很多消費者備受困擾、倍感無奈。能否給消費者在繳費後“七日無理由退款”的後悔權?這是很多人的呼聲。緩解消費者與經營者之間信息不對稱問題,規制過度勸誘、欺詐營銷行爲,給消費者行使退款權提供更多路徑、更好保障,此番司法解釋的相關內容和實際效果值得期待。

近年來,在日常預付式消費中,消費者遭遇的痛點可謂“一籮筐”。爲了迴應公衆訴求,不少地方探索出臺了地方性法規或政策,對預付式消費模式增加了諸多約束,如北京在大商圈試點實行“預付費協同治理十條”,對商家髮卡、撤店等環節做出規範。此番最高法根據現實消費痛點出臺的司法解釋,內容雖細微,卻是助推解決問題的一個個有力抓手。如規定消費者轉讓預付卡只需通知經營者就對其發生效力;如果經營者未與消費者訂立書面預付式消費合同,應當作對消費者有利的解釋;如經營者無正當理由拒不提供相關證據,可以根據消費者的主張認定爭議事實……這些都有效維護了消費者自由處分預付卡的權利、減輕了消費者的舉證負擔,對霸王條款說“不”,既有助於呵護消費者的具體權利,也有助於促進預付式消費公平。

市場不會辜負誠信的長期主義者。從長遠看,法律只是各類商業行爲的底線,商家規範經營、主動承擔責任,是健康發展的基石,不該總是被動地由法律牽着、推着、趕着走。期待該司法解釋成爲一個契機,在給消費者吃下定心丸的同時,啓發相關商家深刻反思,爲促進市場活力、激發消費潛能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來源:中工網-工人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