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預付式消費套上法治“緊箍”
來源:法治日報
□ 法治時評
□ 馬樹娟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發佈了《關於審理預付式消費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並同步發佈了6件涉預付式消費典型案例,直擊預付式消費領域商家跑路、“職業閉店”等亂象。
在生活中,預付式消費十分常見。這原本是一種雙贏的商業模式:商家藉此可以快速回籠資金、鎖定客戶,消費者則能獲得價格上的優惠。但在發展過程中,這一模式卻逐漸變形走樣,有的商家重推銷輕服務,有的設置“霸王條款”。更爲惡劣的是,近年來還出現了“職業閉店”黑色產業鏈。一些“職業閉店人”或是協助商家惡意斂財後助其“金蟬脫殼”,或是自己接手店鋪,借虛假促銷斂財後直接跑路,致使消費者陷入維權無門的困境。
消費是暢通國內大循環的關鍵環節和重要引擎,對經濟具有持久拉動作用。中辦、國辦近日印發的《提振消費專項行動方案》特別指出,要以優化消費環境增強消費意願。因此,治理預付式消費亂象,既是維護市場秩序的法治要求,也是提振消費信心的經濟課題。此次最高法發佈的《解釋》,聚焦預付式消費痛點難點問題,從責任主體認定、預付款返還等方面作出明確規定,爲消費者維權提供了有力支撐。
針對消費者深惡痛絕的捲款跑路、“職業閉店”等問題,《解釋》明確規定,經營者惡意逃避退款構成欺詐的,應當承擔懲罰性賠償責任;涉嫌刑事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如在此次發佈的案例五中,法院判令“職業閉店人”薛某直接向消費者退款;在案例六中,法院對通過虛假充值活動詐騙146萬元的“職業閉店”犯罪團伙,以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這些判決均讓“職業閉店人”付出了應有代價,彰顯了司法機關打擊此類違法行爲的決心。
優化消費環境是提振消費信心的重要保障。最高法此次以司法解釋明晰規則,以典型案例樹立標杆,既爲法院審理同類案件提供了參考,也爲消費者維權增添了底氣,更爲預付式消費套上了法治“緊箍”,對潛在違法者形成了有力震懾。期待相關部門以此爲契機,強化協同配合,嚴厲打擊預付式消費領域的違法犯罪行爲,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讓老百姓敢消費、願消費,進而爲經濟增長注入持久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