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到哪貪到哪!文化部官員收180萬回扣喝花酒 重判7年10月
▲文化部前司長朱瑞皓貶調至傳藝中心副主任期間,在2工程案中收賄180萬元,北院22日依貪污罪,判刑7年10月。(圖,資料照/記者劉昌鬆攝)
前文化部人文司長朱瑞皓涉嫌於2014至2016年間,收臺北市出版商同業公會賄賂、受招待出國,遭文化部抓包貶調至傳藝中心副主任,不料他走到哪貪到哪,又疑似在工程案中,收180萬元回扣、受花酒招待,北院22日依貪污罪,判朱瑞皓7年10月徒刑、褫奪公權5年,沒收不法所得180萬元。
朱瑞皓於2014年7月至2018年7月間,陸續擔任文化部人文及出版的副司長、司長,年收上百萬的他,卻因愛上酒店錢不夠花,於2015年間,涉嫌向北市出版商同業公會理事長盧政欽等廠商索賄、受招待出國,不法所得達78萬餘元,他也不忘「收錢辦事」,後續替廠商於10場書展中,取得2279萬政府補助。
朱瑞皓任司長期間收賄犯行遭逮後,被文化部貶調至傳藝中心,卻又於2018、2019年間,在臺灣戲曲中心3樓多功能廳、琴房統包2件工程標案中,透過白手套找上有意競標的廠商廖育強,雙方多次飲宴、喝花酒商談,最終廖男也在朱瑞皓泄漏資訊、安排評選委員護航下得標,之後陸續給付180萬元賄款。
北院22日依朱瑞皓任職傳藝中心期間犯行,判他7年10月、褫奪公權5年,牽線賄賂的中間人陳金源5年6月、褫奪公權3年,邱祥豪2年徒刑、褫奪公權5年、緩刑3年、須繳公庫20萬元,而行賄的廠商廖育強,判刑1年、褫奪公權1年、緩刑2年、須繳公庫10萬元。
據檢方調查,朱瑞皓多年前投資失利,與妻子分居後時常上酒店,除消費外還供養酒女生活、幫買車,欠下大筆卡費外,又因再婚須扶養4名小孩,經濟壓力很大,臺北地檢署先後依貪污罪,起訴朱瑞皓於傳藝中心、任司長期間收賄犯行,其中司長期間犯行仍在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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