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來果園挖3公尺坑藏紅檜牛樟 難逃橋檢、保七總隊法眼
▲橋頭地檢署指揮保七總隊、高雄市警方及屏東林管處人員僱用挖土機涉水開挖埋在地下紅檜等林木。 (圖/記者陳昆福翻攝,以下同)
記者陳昆福/屏東報導
高雄市章姓男子,故意租地在緊臨國有林地邊種植果樹,趁發生山崩時珍貴牛樟木、紅檜等林木崩落或隨大水滯留林牀,撿拾後埋在果園內販售圖利,橋頭地檢署指揮保七總隊等單位查獲,起出超過200萬元以上林木,依違反森林法、侵佔等罪嫌送辦。
保七總隊第八大隊經由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指揮偵辦森林法案件中,獲知58歲的章姓男子埋藏一批珍貴林木在他租來的果園內,伺機販售。
▲檢警及屏東林管處人員僱用挖土機開挖藏在地下的珍貴林木▼
檢察署楊翊妘於本月下旬,指揮該該總隊第七、二大隊、林務局屏東林區管理處、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六龜分局等單位,持搜索票前往高雄市桃園區園段執行搜索。並動用大型挖土機起出埋藏於土堆內紅檜、牛樟樹等珍貴國有林木。
檢警調查,章嫌承租山區農地種植果樹,因農地緊臨牛樟木母樹林國有林地,坐擁地利之便,遇有山崩至珍貴牛樟木隨土石崩落,或每逢汛期大量貴重漂流木滯留河牀,即以大型挖土機等重型機具將崩落或滯留大體積牛樟、紅檜等貴重一級木運至果園,並埋藏於地下,藉此掩人耳目,再伺機將這些林木販賣至其他縣市藝品店,或售予他人培育牛樟芝,藉此獲取龐大不法利益。
▲埋在地下的紅檜被挖土機挖出▼巨型紅檜樹幹。
檢警開挖後,起出紅檜1批(約21.6噸,鑑定價金約新臺幣200萬元)並扣得挖土機1輛、煉鋸3臺、箱行貨車1輛、手機1支、吊掛式電子秤1臺等物,及牛樟木、紅檜木等贓物,因數量龐大衆多,已由保七總隊第八大隊派遣巡邏車押往他處放置。
保七總隊第八大隊大隊長李日聰呼籲,國有珍貴林木對自然環境生態影響深遠,是臺灣永久的重要資產,國有珍貴林木應受保護,縱爲風倒木及漂流木,也不能任意盜取,媒介、收買贓木亦涉刑責,切勿以身試法,也不要購買來路不明知珍貴木雕藝品或牛樟芝,以免觸法並助長山老鼠橫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