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打亞洲盃 海外併購限額鬆綁
爲協助保險業擴大全球佈局的參與程度,金管會擬鬆綁保險業投資國外保險相關事業限制,即保險業獲金管會覈准後,併購海外保險相關事業,不受投資總額不得超過淨值40%的限額。
金管會今(2)日預告修正「保險業辦理國外投資管理辦法」部分條文,增列保險業經金管會同意後,海外併購保險相關事業,得不受第三項所定投資總額不得超過淨值40%的限額規定,所謂保險相關事業,除了保險外,包含了銀行、證券、期貨等金融相關事業。
根據《保險業辦理國外投資管理辦法》規定,保險業投資具控制與從屬關係的國外保險相關事業、國內保險相關及大陸地區參股投資的投資總額,不得超過淨值的40%。
且爲確保保險穩健經營,金管會也要求保險業者從事海外購併必須符合一定的財務條件。保險局副局長張玉𪸩表示,光是壽險就有超過10家業者,過去3年平均資本適足率(RBC)達250%以上,且最近一期的淨值佔總資產(不含分離帳戶)逾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