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建管處爆集體貪瀆 收賄換1日火速核發豪宅建案使用執照
北檢
北市建管處爆集體貪瀆 1日火速核發豪宅建案使用執照(翻攝 Google Maps)
北市建管處傳出集體貪污案!檢調發現,2015年「陽明書院明德會館建案」包商爲了取得執照,避免支付違約金,涉嫌行賄時任建管處施工科幫工程司謝國立及工程員共4人,予以包庇建案過關,涉嫌貪污。臺北地檢署13日指揮調查局北機站約談謝國立及業者共8人。
檢調約談的8官商,包括長泰金公司羅姓總經理、裕泰坤公司王姓總經理、劉姓工地主任、黃姓跑照業者、前臺北市建管處施工科幫工程司謝國立、王姓工程員、楊姓、胡姓約聘工程員。
檢調調查,長泰金建築公司、營造商裕泰坤公司興建的「陽明書院明德會館建案」,其中土建工程是由黃姓包商(已死亡)承攬,因黃男與業主長泰金公司約定,應於2015年11月30日前取得建案使用執照,否則黃男需繳納1天台幣10萬餘元違約金給長泰金公司,賠償工程延宕損失。
黃姓包商爲免繳納高額違約金,於2015年11月底透過黃姓跑照業者,以現金行賄時任建管處施工科幫工程司謝國立及王姓工程員,在未實際審查竣工圖資料、未重赴建案現場複查下,於1天之內就火速籤準核發使用執照。
黃姓包商爲能儘速完成違建複查,再透過黃姓跑照業者行賄建管處查報隊楊姓約聘工程員、使用科胡姓約聘工程員各5萬元,讓2人無視陽臺外推違規及未赴建案現場實地勘查拍照,予以包庇放行,通過違建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