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熟爬梯機操作 孝子摔死患漸凍症父無罪確定

王姓孝子不熟爬梯機操作,導致患漸症父親摔死判無罪確定。(示意圖無本案無關/本報資料照)

王姓男子因父親罹患漸凍症,每日都用揹的方式帶父親出入3樓住家妹妹不忍見哥哥辛苦,遂向新北市輔資源中心租借一部撐杆式爬梯機,並由該中心教導她使用方法不料王男第一次使用就因不熟操作導致父親摔死,他悲痛之餘,還遭檢方依過失致死罪起訴,一審其獲判無罪,檢不服上訴,日前高院維持無罪原判全案終告確定。

王姓男子和父親同住中和市一處公寓3樓,由於,父親罹患俗稱的漸凍症,進出家門都需由王男揹着上下樓,妹妹不忍見哥哥哥哥辛苦,遂在2015年底向新北市輔具資源中心;租借一部撐杆式爬梯機,供哥哥帶父親上下樓使用,輔具中心人員將載具送到王家後,先教妹妹使用方法,並訓練1小時通過認證,隨後再由妹妹教導王男使用方式。

但2016年初元旦,王男首次操作輔具要帶父親外出時,才下第一個階梯,就因不熟操作導致整個爬梯機向前傾倒,王男雖勉力想抓住機器,但反遭拉下一起滾落,王父頭部受創頸椎骨折送醫,在5天后不幸過世,王男在悲痛之餘還遭檢方以過失致死罪嫌起訴。

法院審理期間,王家人對爬梯機操作不易多有陳訴,且不追究王男過失,法官調查發現,爬梯機重約35公斤,機器向前傾時,連輔具中心的男員工無法抓住,所以,不是1小時訓練就可使用,應由專業人員操作較妥適。

再加上法官在調查過程中,獲知王男種種孝行,且真不知需要使用爬梯機需要經認證,因此,一審判其無罪,檢方不服上訴,高法官經調查也認同原審無罪判決,全案終告確定,四男也透過律師向法官表達感謝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