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9天連假上班薪水拿多少 勞動部算給你看
今起開始放農曆年假。勞動部表示,農曆除夕、春節(大年初一至初三)均爲國定假日,僱主應依勞基法規定給假並給薪。僱主如徵得勞工於國定假日或休息日出勤工作,應依法給付出勤工資。
勞動部指出,民間企業多比照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出勤,企業如屬週一至週五爲工作日、週六爲休息日、週日爲例假的出勤模式,今年春節有9天連假,可透過8周彈性工時實施,將2月8日的原定休息日與1月27日的原定工作日對調。
勞動部舉例,如果勞工於春節連假期間加班,以月薪3萬6000元計算(以36000元÷30日÷8小時,推算平日每小時工資額爲150元),若出勤8小時爲例,各日出勤及工資給付規定如下:
一、休息日:依勞基法第24條第2項休息日出勤加給之規定計算。
試算:150元×1⅓×2小時+150元×1⅔×6小時=1900元。
完全比照政府機關調整出勤者:1月25日、1月27日及2月1日。
二、國定假日:依勞基法第39條規定,休假日出勤加倍發給工資。
試算:150元×8小時=1200元。
完全比照政府機關調整出勤者:1月28日、1月29日、1月30日及1月31日。
三、例假:非有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不得使勞工於例假日出勤工作。
完全比照政府機關調整出勤者:1月26日及2月2日。
勞動部另表示,如非比照政府機關調整出勤者,該等假日如適逢勞工例假或休息日,應由勞僱雙方協商擇日補假,而該等假日仍維持原例假或休息日性質;至擇日補假當日,性質爲國定假日。
勞動部也提醒,由於各事業單位營運方式及排班態樣多元,例假或休息日不見得均排定於星期六及星期日,國定假日補假日期也有所不同,個案上仍有差異,僱主應就各該假別期日,與勞工明確約定,以利釐清勞工出勤工資給付標準,減少爭議發生。僱主如違反規定,勞工可檢具相關事證,就近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申訴。
春節出勤工資。圖/勞動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