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外商投資法 內外資平等待遇 臺商利多

中國大陸明日起推動外商投資新法。(圖/路透社

記者吳靜君臺北報導

中國大陸《外商投資法》(新法)在明(1)日正式上路,《外商投資法實施條例》同步配套實施,過往外商、臺商遵循超過30年的外資參三法包含《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及《外資企業法》隨之廢止。KPMG會計師事務所表示,新法保障內外資的平等,保障外資投資合法權益保護,對臺商來說也是利多。

截至2018年底,在大陸設立的外商投資企業,已經有96萬家,大陸爲了迴應各界對外開放市場要求,並且強化對外資的吸引力,外商投資法改變以往法規分散的狀態,更特別強調對外商投資合法權益的保護,包括徵收與補償智慧財產權保護及出資利潤資本收益等自由轉出規則,展現與國際法律體系接軌的態勢

KPMG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投資部會計師劉中惠指出,外商投資法當中保障內外資的平等待遇,對外商、臺商而言是一項重要的利多。

在2006年制訂的十一五規劃中,大陸已經宣告取消外商投資的無條件優惠待遇,隨後在2008年統一內外資所得稅法及適用稅率,並將專門適用在外資的政策包含兩免三減半予以取消,2010年更同步對外資徵收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費附加。

外資在租稅優惠上的「超國民待遇」在10年前已告一段落。然而,租稅優惠取消的同時,投資限制仍舊未鬆綁,導致大陸營商環境,從外資的「超國民待遇」反轉成爲內資的「國民超待遇」。

基於改善前述狀況,新法全面實行准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把外商赴陸什麼不能投資、什麼能選擇性地投資清楚列出,除非是負面清單列舉的外資企業仍需取得審批或備案外,其餘不在清單上者,設立流程將直接比照內資企業。也規定內、外資企業在專案申報土地供應稅費減免、資質許可方面一視同仁。

KPMG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投資部協理任之恆提到,另一項外資關注的焦點是智慧財產權保護問題。外商投資法確立了外商投資保護制度,除了加強產權保護,保守商業秘密,也建構外商投資企業投訴機制。並明令禁止利用行政許可行政處罰手段強制或變相強制外國投資者、外資企業轉讓技術,並規定了違法行爲需要承擔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