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度羈押庭!柯文哲一早進入法院「先做這些事」

京華城案北檢抗告成功,前臺北市長柯文哲(見圖)重返羈押庭(中時資料照片)

民衆黨主席柯文哲涉及京華城弊案,臺北地院2日裁定無保請回,檢方抗告後,臺灣高等法院4日撤銷發回,北院承審法官呂政燁5日上午9時30分開庭審理,柯文哲已進入法院,將與律師及檢察官針對卷證資料等程序事項進行處理,再進行聲押庭,最後決定柯文哲「二度二關」命運,是不是被羈押。

京華城弊案,柯及彭因涉案遭檢方搜索約談後,依違背職務收賄罪、圖利罪聲押禁見,北院法官2日認爲柯犯罪嫌疑不重大,無保請回,彭則遭裁定羈押禁見。

柯文哲獲無保請回後,飽受外界政治辦案及泄密批評的臺北地檢署,經密集訊問臺北市都委會執行秘書邵琇珮,及在押的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並依同案被告、曾在威京旗下鼎越開發擔任董事長的前臺北市兵役局長朱亞虎的證詞,補強相關證據後,3日提抗告,昨日獲「逆轉勝」。

高院依彭振聲及朱亞虎、邵琇珮證述,佐以朱與臺北市議員應曉薇相關對話紀錄、扣案柯文哲隨身物品記載內容,再參酌朱亞虎受僱於沈慶京之目的、沈慶京行賄應女的犯罪嫌疑重大等,認定柯文哲積極介入京華城案。

高院認定,柯文哲是否如他主張「相信具專業性且爲多數決之都委會決議」,而對本案情節毫無所悉或未曾懷疑,仍有究明必要,北院未就檢察官所提出的全部事證予以綜合評價,遽認檢察官未釋明柯文哲犯罪嫌疑重大,尚非妥適,北檢抗告有理由,4日將原裁定撤銷發回北院由呂政燁法官承審。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爲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