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籍圖錯誤分割 3地主花千萬「先買回自己土地」告地政所國賠
3地主因地政所地籍圖測量錯誤,損失土地,只能先花千萬買回,也提告國賠。圖爲示意圖。(圖/123RF)
中山地政事務所33年前分割南區一處臺中農田水利會的土地,地籍圖測量錯誤導致道路邊緣線南偏1公尺多。地政事務所29年以來沒更正錯誤,2016年還將錯就錯,把劃錯土地分割登記給水利會,害2地主及土地公廟土地共122平方公尺遭割出變成水利會土地,官員在協商時還不認錯。3個受害者只能先花1200多萬元先買回再告國家賠償,臺中地院日前判決其中一名地主勝訴,其他仍在審理中。
判決書指出,位於南區的這片水利會土地,33年前劃出10米道路成爲復興路一段的巷弄道路,道路北側是柳川,南側是民宅或工廠。中山地政事務1987年2月先劃出10米道路北側分割線,但地籍圖因測量錯誤,南偏1.74米。1989年5月,中山地政所又在地籍圖上劃出道路南側分割線,也依錯誤的道路北側分割線,導致南側分割線也跟着偏移1.74公尺。
臺中農田水利會同年10月賣出道路南側一塊地給某機械公司老闆,過了27年,該名老闆2016年秋天想蓋房子,卻發現中山地政所在同年7月,把地籍圖錯誤部份,也就是錯誤的道路南側邊緣,與實際現況的道路南側邊緣線之間寬1.74公尺的土地「逕爲分割」,再把分割出來的土地,登記給水利會。
該名老闆認爲,他的土地被割出59平方公尺,變成水利會的,原土地少了59平方公尺,且在地籍圖上與10米道路不相鄰,隔了一塊寬度1.74公尺、面積59平方公尺的水利會土地,原土地喪失建築線成了袋地,價值也因此貶損。
另外,地籍圖錯誤範圍涵蓋207巷15弄68號,一直到15弄盡頭的樹義裡土地公廟,因此還有一間科技公司負責人與土地公因此受害。2016年秋天,他們與地政局、中山地政所協調,官員態度強硬,不願認錯,還要地主花錢向水利會買土地。
3個受害者只好分別花600萬、417萬、224萬,各自買回59、41、22平方公尺土地,隨後向臺中地院提出國家賠償訴訟,向中山地政事務所求償。
案經臺中地院審理,機械工廠老闆部分日前判決,法官雖判老闆勝訴,但老闆求償近6百萬理由是買回這59平方公尺土地,又不可能平白增加59平方公尺土地,求償不合理。受損部分應該是原土地因錯誤分割離馬路1.47公尺衍生價格減損181萬餘元,依法判地政所應全數賠償。
中山地政所對於判決結果表示,這並非地政所的錯,地政所是因水利會、地主與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的要求,而分割土地與劃定道路線,不知官司爲何會打輸,將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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